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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租騙購將取消申請資格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6日 2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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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保障房基本信息將在媒體公示。申請保障房必須通過社區、街道、住房保障部門審查、審核和公示,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住房、收入和財産狀況,聲明同意審核機關調查核實其家庭住房和資産等情況。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在當地媒體進行公示。

  廉租房租賃補貼明確發放時限。廉租房租賃補貼應當按月或季度及時發放,確保當年12月25日前全部發放到位。公租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經適房和限價商品房購買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出臺保障性住房騰退機制。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住房條件得到改善,已超過保障標準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逾期不騰退的,應當按市場價繳納租金。對拒不服從退出管理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騙租騙購將在5年內取消申請資格。對弄虛作假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的,一經查實,即收回住房,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資格,並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本報訊 記者潘從武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近日出臺,該意見首次對新疆保障房從建設到使用及管理等各層面進行全方位的指導和規範。並在分配運營等問題上進行了細化,明確了責任制的落實,出現差錯後的追責等條款。

  漫畫/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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