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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發文談房價 怎樣才叫“合理回歸”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5日 11: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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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促進房價合理回歸”。業界普遍認為這一提法意味著降價的目標已經越來越明確。那麼房價降到什麼程度才是“合理價位”?

  什麼叫房價合理回歸,溫家寶總理給出了兩條標準:一是房價與居民的收入相適應,二是房價與成本和合理的利潤相匹配。

  房價與居民的收入相適應,很容易讓人想起一個經常被用來佐證我國房價高的專業術語——“房價收入比”,即一個地方或城市每戶居民的家庭購房總價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

  目前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説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之間為合理區間,如果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佔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於30%。

  如果按照這一標準,我國多數城市的房價都屬於過高範疇,一線城市房價收入比更是遠高於這一水平。以北京為例,目前以郊區為主的普通商品房成交均價為每平方米1.8萬元,平均單套成交面積在100平方米左右,總價約180萬元。北京統計局的數據顯示:2011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2903元,以一家三口家庭計算,年收入在12萬元左右。按照180萬元計算,房價收入比達到了15以上。

  如果算上貸款利率,以購買180萬元房産,首付80萬元貸款100萬元計算,20年利息成本高達86.8萬元,也就是實際購買一套180萬元的房産,需要真實支出266.8萬元,房價收入比就達到了22~23,遠高於上述標準。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專家表示,房價收入比3~6倍説法,是20世紀90年代初世界銀行專家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這個比例對中國産生了這麼大的影響。

  “中國的房價收入比高,除了房價絕對值高以外,也有一定的特殊原因。”北京中原地産市場研究部張大偉認為,我國百姓傳統上對土地以及住房的歸屬感,使得購房人對居住支出的容忍度非常高,大城市經常出現幾代人、兩個家庭支持一個年輕人家庭購房的情況。而目前快速城市化的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住房需求大幅增長推高房價收入比的情況。

  (人民日報)

  目前一線城市房價收入比高達15倍以上。

  ——據北京統計局數據計算

  當前我國房價收入比6~8倍是比較合適的。

  ——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産經濟研究所名譽所長郭松海

  一線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在12左右比較合理。

  ——北京中原地産市場研究部張大偉

  房價不再暴漲暴跌的時候,購房者的心態和預期也才能穩定,這樣的樓市才是健康的樓市。

  ——江蘇省建設廳廳長周嵐(人民日報)

  合理房價有此一説

  按照國際慣例,一個家庭6年的總收入可以購買一套房子,以此推算出各地的合理房價。

  北京4935.45元/平方米

  上海5734.5元/平方米

  深圳5475元/平方米

  杭州5055元/平方米

  蘇州4960.5元/平方米

  南京4830元/平方米

  大連4265.25元/平方米

  濟南4050元/平方米

  天津4038.15元/平方米

  成都3589.8元/平方米

  武漢3558元/平方米

  重慶3037.5元/平方米

  昆明325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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