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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離婚竟將女兒丟法院 四小時後才被外婆接走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4日 07: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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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線03月22日訊

  3月21日上午,一名年僅3歲的小女孩站在龍灣法院門口大哭不止,而丟下她的,竟是她的父母。原來這名小女孩欣欣(化名)的父母鄭某和林某正在法院鬧離婚。庭審結束後,孩子家長竟只顧自己離去,全然不顧法院外嚎啕大哭的欣欣。

  “期間,孩子的爺爺還回到法院拿材料,但仍然不管孫女。”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稱,這事還是頭一次碰到。無奈之下,工作人員做起了“臨時父母”,不斷地逗欣欣玩。

  上午10時許,記者趕到法院時,欣欣正埋頭玩工作人員的手機,雖然她眼角還挂著淚,但玩著遊戲不時發笑。記者試著問欣欣父母名字、手機號碼及家庭地址,但孩子未能答上。據悉,欣欣母親林某家在瑤溪,父親鄭某家在靈昆,經辦法官多次聯絡欣欣家人,甚至將電話打到村委會,但遲遲沒人來領欣欣。

  據了解,離婚是由欣欣母親林某提出。林某和鄭某2007結婚,在兩年後生下欣欣。但此後,林某和鄭某兩人不斷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林某在起訴狀內稱自己常遭鄭某毆打。林某曾于2009年12月第一次提出離婚,後在男方家人勸説下撤訴,但在2011年4月6日再次提出離婚,那次離婚訴請最終被法院駁回。對於這次離婚,鄭某稱欣欣可以歸他撫養,但索要46萬餘元撫養費,還要求林某返還2萬元訂婚禮金。

  “再怎麼樣,也不能將孩子丟下不管。”浙江井朗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文俊指出,家人將欣欣獨自丟在法院的做法已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侵犯了欣欣作為一個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如勸告後父母仍不改正,依然對欣欣棄之不理的話,將會構成遺棄罪。

  直至下午1時許,欣欣的外婆終於來到法院將欣欣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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