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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騙子一審獲刑8年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3日 13: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蘭州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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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2011年暑假期間,在重慶上大學的楊某回到老家會寧後,發現幫中考落榜學生上高中可以“賺錢”,便搖身變為返鄉“老闆”,先後騙得會寧28名學生家長的現金共計43萬餘元潛逃(本報曾作報道)。20日記者獲悉,會寧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楊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對此楊某不服,已提出上訴。

  老鄉請求看到“商機”

  案發前,24歲的楊某不僅是重慶一所名校的大學生,而且還是家鄉人眼中的“能人”,能説會道,有“本事”。2011年暑假,楊某從重慶回到會寧後,其老家的幾個學生家長打電話問他能否幫忙把他們的學生安插到縣城高中上學。聞聽此言後,楊某突然覺得“商機”就在眼前,便順口答應他們説可以,但辦這件事需要花費。就這樣,楊某先後收取了被害人楊某某、趙某某等11人每人一兩萬元不等的“費用”,共計12.9萬元。

  變身“老闆

  ”“回報

  ”家鄉

  為了給交了錢的老鄉們有個“交代”,2011年9月1日早上,楊某找到會寧五中當時的負責人王某稱,他已經從重慶一大學畢業了,其女朋友的父親很有錢,在搞房地産,其本人現在在做房地産,資産有七八百萬,現想回報家鄉,自願為會寧五中捐款,並承諾每年捐20萬元,連續捐3年,條件是給五中安插幾個高中學生。對此王某同意了,但要求楊某必須一次性捐清60萬元。9月3日下午,楊某再次找到王某,説他暫時先捐10萬元,剩下的50萬元過兩天再捐。就這樣,楊某交完錢後,先後將領來的兩名學生成功地安插到了會寧五中就讀。

  “安插

  ”學生實施詐騙

  兩名學生的成功安插,不僅成了楊某對外炫耀進行詐騙的資本,也成了楊某非一般能力的“佐證”。經法院審理查明,就在這前後,楊某在與康某的兩次閒談中,謊稱自己先後給五中已捐了50萬元,五中給了他一些插班名額,能夠插上學生。聽後,康某便聯絡了一些要插班的學生,每人收了2-3萬元不等的費用,並陸續將其收取的被害人余某、牛某等17人的現金30.5萬元交給了楊某。在此期間,楊某私刻了會寧縣第五中學的財務專用章,偽造入學費用單據。9月5日,騙局敗露後,楊某便逃離會寧。9月10日,楊某在江蘇省江陰一網吧落網。9月23日,被會寧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4日被逮捕。

  一審判決獲刑8年

  據了解,楊某騙取的43.4萬元,除從會寧五中追回的10萬元及其被抓獲時從其身上扣押的6000元外,其餘贓款均被其玩網上黑彩揮霍。案發後,康某主動賠付了通過自己介紹的17名被害人的全部損失。追回的10.6萬元公安機關已發還給楊某某等9名被害人。

  會寧縣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鋻於其認罪態度較好,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其通過康某收取且揮霍的30.5萬元亦應由其承擔刑事責任。最後,法院以楊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對此楊某不服,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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