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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遊不痛快多是“購物”惹禍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8日 02: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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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泰安3月15日訊(記者 周倩倩) 15日,泰安市旅遊局組織多家旅行社到社區解答旅遊維權問題,其中,購物消費維權佔的比重比較大,現場近5成市民表示,權益受到侵害後未投訴過。

  15日上午9點半,在岱西社區,不少居民聚在諮詢臺前詢問旅遊維權問題,購物消費問題大家諮詢的最多。“本來説好就去兩個購物點,購物時間半小時。去後購物點又加了好幾個,時間也延長了。”市民孫女士講述她出遊時的一次不愉快經歷。“當時挺生氣,但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忍了。”大部分來諮詢的市民表示,不了解投訴時效,也不知道需要收集相關證據。

  泰安市旅遊局質監所工作人員李豪介紹,從接到遊客投訴電話情況來看,購物消費等問題佔的比例比較大。“由於不了解維權渠道,很多遊客在外地遇到類似侵權問題後,大多不了了之,還有的超過90天的投訴期限。”

  山東省中國旅行社泰安分社、泰山文化國際旅行社總經理付瑜説,遊客出行前要選擇正規旅行社,簽訂正規旅行合同。“不要貪小便宜,出行前要看一下該旅行社的人身意外險及相關資質。”

  旅遊局工作人員提醒,遊客權益受到侵害後,可通過協商、調節、仲裁和投訴四種方式解決。在旅途中如果遇到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遊多溝通,若旅行社不接受意見,遊客要注意收集證據,待行程結束後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關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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