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午夜新聞):製造業是拉動經濟的重要引擎,而旅遊業的經濟拉動作用也越來越為各地所看重。那麼,如何提高旅遊業的質量就成了重要的課題。現在,跟隨旅行團出遊,旅行途中增加購物點、在購物點買到假貨,這些都是遊客在旅行過程中常常碰到的煩心事。近日,由江蘇省旅遊局制定、江蘇省工商局監製的新版本《國內旅遊合同》,在江蘇全省範圍內已經開始實施。合同首次明確規定:旅遊者發現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點買到假冒偽劣商品,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旅遊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要求旅行社先行賠付。” 而在老版合同中,只是説旅行社可以協助遊客去退換或者追討,遊客處於比較被動的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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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