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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有關部門不能坐視不管“網絡公關公司”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6日 21: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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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唐春成

  “本公司能夠幫您輕鬆刪除一切網絡負面信息!”隨著“315”這個特殊日子臨近,一些企業在為負面報道和投訴焦頭爛額,一些專業刪帖公司(他們自稱為“網絡公關公司”)的生意則明顯火爆起來,業務量日漸增多,刪帖價格也水漲船高。(3月13日《揚子晚報》)

  在某種程度上,這種以“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為己任的刪帖公司,破壞了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干擾了市場經濟秩序。對於“網絡公關公司”不斷發展壯大,有關部門不應坐視不管。

  誰是刪帖的執行者呢?“實際上就是找那些有能力直接刪帖的網站編輯或者論壇版主,把負面新聞和帖子刪掉”。而一些網站編輯和論壇版主充當這樣的“馬前卒”,不只是道德問題,還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其應受到的刑罰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顯然,刪帖公司與一些網站編輯和版主之間的利益輸送是一種商業行賄與受賄,符合“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構成要件,而法條中所謂的“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僅僅指5000元至2萬元,刑罰的“門檻”並不高。

  所以,網站編輯和論壇版主切不可掉以輕心,網站也要加強教育和管理,防止一些員工滑入犯罪的深淵。令人欣慰的是,畢竟還有一些網站是刪帖公司“搞不定”的。一名從事網絡公關服務4年多的余先生告訴記者:“像政府新聞網站上所登載的報道我們刪除不了,花再多錢都刪不掉。”如果所有網站都能做到這樣,刪帖公司便無立足之地,一些不良企業就無法用錢擺平一切。(文/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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