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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拔罐“引火燒身”商家拒賠醫療費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6日 16: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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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3月13日訊(通訊員 趙微微 記者 曹思揚) 由於技工操作失誤,消費者在洗浴中心拔火罐被燒傷,花了4000多元醫療費,但商家卻以技工辭職為由拒絕賠償。經四方工商部門調解,11日,商家同意賠償劉先生1000元醫療費和誤工費。

  2月中旬,市民劉先生在四方區宣化路一洗浴中心拔火罐,由於技工操作失誤,酒精濺到劉先生身上,劉先生的後背、腋下、肩部及頸部等多處部位都被燒傷,驚慌失措的技工迅速將劉先生送到醫院。經診斷,劉先生為深二度燒傷,技工在墊付了2000元後便不見了人影。

  在隨後的治療過程中,劉先生花掉了4000多元的治療費。劉先生認為洗浴中心也應承擔部分醫藥費,但洗浴中心的經理卻以技工已辭職為由拒絕賠償。雙方多次協調未果,劉先生只好將其投訴到四方工商分局宣化路工商所。

  經調查,工商人員認定是技工疏忽大意導致劉先生受傷,《消法》中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産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洗浴中心事前沒有告知消費者拔火罐的注意事項,事後以技工已辭職的理由拒絕賠償明顯不合理。

  經調解,11日,洗浴中心經理同意賠償劉先生1000元作為醫療費和誤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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