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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磚砸破頭 傷者告了半棟樓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6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楚天金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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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金報訊 應城男子張兵趕到武漢新鄉村喝喜酒,結果被一塊從天而降的紅磚砸中;由於找不到侵害人,張兵將新鄉村4棟2單元29戶街坊告上法庭,索賠近36萬元。昨日,此案在武昌區人民法院開庭,這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實施以來,該院審理的首例高空拋物侵害案。

  賀喜被砸 起訴29戶街坊

  去年3月26日上午,張兵的表妹出嫁,他特地從應城趕到武漢市青山區新鄉村賀喜。

  在放鞭時,張兵被一塊從天而降的紅磚砸中頭部。經過3個月治療,張兵才擺脫危險,花費近15萬元的醫療費。後經鑒定,張兵傷情構成九級傷殘。

  事發後,民警多次查訪,但一直未找到肇事者。今年1月,張兵以不明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糾紛為由,將新鄉村4棟2單元29戶街坊告上了法庭,索賠醫藥費、誤工費、精神賠償費等共計近36萬元。

  拒絕調解 部分人願意補償

  昨日的庭審現場,26戶被告出庭,有3戶被告缺席。

  “接到傳票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當時家裏沒有人,全部上班去了。現在我們也成了受害者。”對於張兵將自己告上法庭,2單元201室的住戶李先生很不理解。與李先生有相同看法的還有許多住戶,其中102室的住戶就稱,砸中張兵的紅磚是高空掉下來,但自己家住一樓,不可能構成侵害。還有住戶表示,自己的房子在該時間段一直空著,沒有人居住。

  經過4個小時的庭審,26戶被告拒絕調解,審判長馮榮華宣佈擇日宣判。不過,數位被告也表示,當事人張兵畢竟受到最大的傷害,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補償。

  記者踏訪 高空置物危險

  今年70歲的肖紅斌老人家住漢口田園小區,昨日也來到庭審現場旁聽。他稱,自己所在小區的樓上住戶用竹竿撐在窗外曬衣服,竹竿隔三岔五掉下來,幾次差點傷到人。“回去要給街坊們説,否則出事了就晚了。”

  昨日下午,記者在新鄉村小區看到,不少住戶都將曬衣竿伸到窗戶外,還有的住戶窗臺放著花瓶。隨後,記者又走訪了多個小區,發現這些小區都存在高空危險物的問題。在武昌丁字橋公寓,一住戶李女士説,她家陽臺對著樓上衛生間,經常被衛生紙、剩飯、潲水“問候”。

  審判長馮榮華表示,該案的社會意義在於提醒業主,對於小區事務,不能再像以往那樣抱著“事不關己,高高挂起”心態,而應防患未然,互相進行監督,防止發生高空拋物、墜物侵犯他人權益的事件。(記者黃鵬程 通訊員趙沫 實習生李佳紅)

  分攤責任後可向肇事者追償

  高空拋物侵害案,近些年並不少見。

  該案主審法官、武昌區法院民二庭庭長馮榮華介紹,《侵權責任法》第87條有明確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他表示,除非樓內居民能舉證證明自己不在現場,或根本沒有拋物傷人,否則很可能分攤責任,這是為了讓受害人得到救濟。同時,他也提出,如果把真正的侵害人找出來了,分攤了責任的住戶到時可以向侵害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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