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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公司亂收“信息費”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5日 02: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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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棗莊3月12日訊(記者 白雪岩) 12日,市民梁先生來到本報棗莊編輯部反映,從去年8月至今年2月,他的手機話費被莫名其妙地增加了一項“代收信息費”,中國電信棗莊分公司在接到投訴後向他本人雙倍返還了收取的信息費,但就出現的收費問題,電信公司並未向他本人作出合理解釋及公開致歉,這讓梁先生感到十分氣憤。

  梁先生告訴記者,今年2月20日,他到電信公司營業廳繳話費時,發現當月手機話費竟然多了一項5元錢的“代收信息費”,於是他當即撥打電信服務電話10000查詢,客服人員回復説是“新華快訊”手機報的費用。而梁先生的手機自2006年開通電信業務,一直沒有辦理多餘的套餐或信息業務,從去年8月至今也未收到過所謂的“新華快訊”手機報。於是,他撥打了投訴電話,希望棗莊電信公司就多收費的問題給出合理的解釋和答覆。但多次撥打投訴熱線後,一位電信公司工作人員回復稱,“代收信息費”是系統自動生成的體驗消費,沒有二次確定就繼續收費了,電信公司已經給予雙倍退費。梁先生通過手機短信發現,他的手機話費被莫名充值了80元。“就這樣草草了事,連一個道歉也沒有",這讓梁先生感到很氣憤,於是他又聯絡到電信部門,而一名負責投訴處理的薛女士給梁先生發送一條短信稱,在雙方溝通中,因其服務引起梁先生對公司的誤會,她給予道歉。而對於亂收費的問題,電信公司仍然沒有給出合理解釋。對此,梁先生來到中國電信棗莊分公司位於青檀路的一家營業廳,將電信公司雙倍返還給他的話費退給了電信公司,表示不接受其退費,希望相關負責人給予道歉或解釋。

  3月12日,梁先生再次撥打了中國電信棗莊分公司的投訴熱線電話,負責投訴的薛女士自稱在外有活動不方便接聽電話。於是,梁先生又給一位姓張的經理打電話,這位張經理稱,對於公司出現這種業務差錯,她會跟上級反映後再聯絡梁先生。

  就此案例,記者聯絡到市中消協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公司拒不道歉或不給予合理解釋的做法侵害了消費者的“受尊重權”及“知情權",消費者可以通過訴訟要求該公司公開道歉或書面道歉。梁先生希望通過本報,就他的案例給予消費者一些警示,讓消費者都能明明白白消費,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對這種擅自亂收費行為進行監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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