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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繼恩代表建議修改護照法異地就近辦理出國證件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23: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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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3月11日訊 記者楊傲多 "隨著我國城鎮化的不斷推進,人戶分離的流動人口不斷增加,因私出國人員必須回到戶籍所在地才能辦理相關出國證件,辦證難、辦證貴之聲不絕於耳"。四川眉山市人民醫院副院長夏繼恩代表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建議,對護照法進行適當修改。

  2011年,夏繼恩對一居住地在北京的人員回到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因私普通護照的直接成本作了統計:往返于居住地與戶籍地辦理護照耽擱了三天時間;往返于居住地與戶籍地到機場乘坐地鐵和公共交通費用292元,往返飛機票費用2680元,辦理普通護照200元,拍申報彩色照片20元,從戶籍住地到辦證中心交通費用12元,家屬到辦證點為其領取護照所乘公共交通4元,之後將護照寄往北京快件費22元。本次由居住地回戶籍所在地辦理護照共計有直接交通費用3010多元。由此看出,其辦理普通護照的直接交通成本和時間成本不低。

  據公安部資料顯示,2011年全國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共查驗出入境人員4.11億人次,與2010年相比增長7.6%,其中內地居民1.4億人次,同比增長22.6%;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顯示,全國人戶分離的人口占人口總數的18.98%。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護照法規定,"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

  夏繼恩認為,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公安機關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以戶籍地或居住地就近申請辦理中國公民因私出國普通護照,不僅沒有技術上和管理上的困難和障礙,而且應當成為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一項基礎工作內容。

熱詞:

  • 夏繼恩
  • 護照法
  • 普通護照
  • 辦理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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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表建議
  • 法制日報
  • 戶籍地
  • 人戶分離
  • 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