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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報告體現"保障人權" 劉玲:基層執法應轉變思路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08: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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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廣網北京3月12日消息(記者莊勝春)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除了新鮮的數字,作為刑訴法修正案草案的最大亮點,“保障人權”,在兩份報告中也都得到了體現,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報告中還將其列入了2012 年的檢察工作安排。

  曹建明:堅持懲治犯罪和保障人權並重,加強對刑訊逼供等違法取證活動的監督,堅決排除非法證據。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學成非常認可報告體現的這一思路。

  王學成:作為檢察機關來説,一貫反對刑訊逼供。但是過去沒有規定這麼明確,如何禁止沒能確定,這次修改以後,比如不能強迫自證其罪,刑訊逼供得來的口供是不能用的,是要排除的,就有制度能具體來落實。下一步,我相信兩院都會學習貫徹修改後的刑訴法,有一個強力的回應,不是普通的回應。

  王學成所説的回應或許換一個詞更為合適:執法。新修改的刑訴法修正案草案再好,如果在執法中落實不嚴,也會産生問題。那麼,如何才能有一個強力的回應呢?全國人大代表劉玲律師認為,基層執法機關應當轉變思路。

  劉玲:現在公檢法系統互相制約的很少、互相配合的很多,這樣的理念就很容易造成冤假錯案,那麼在非法證據的排除上,我們要體現刑事訴訟法提到的公檢法互相制約這一點,偵查機關的證據到了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包括律師提出要排除,那一定要合理的排除,到了法院也是,不要認為證據材料是從公安、檢察過來的,一定沒有問題,這個就是一個觀念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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