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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欺詐發行案將重審3月15日開庭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1日 11: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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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關注的*ST大地欺詐發行案近期或有一個最終的結果。*ST大地今日公告,公司收到法院開庭傳票,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一案,將於2012年3月15日9時30分在昆明市中院第二法庭審理。

  *ST大地欺詐發行案一度鬧得沸沸颺颺。2011年8月17日,*ST大地收到昆明市檢察機關《起訴書》,以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公司及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趙海麗、趙海艷的刑事責任。2011年9月6日9時30分,公司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一案在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同年12月初,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ST大地犯欺詐發行股票罪成立,處罰金400萬元;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趙海麗和趙海艷均犯欺詐發行股票罪,被判處4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而且均為緩刑;其中,何學葵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由於*ST大地造假花樣繁多,堪稱欺詐上市的標本,影響惡劣。上述決結果一經宣佈立即遭到市場和媒體的廣泛質疑,新華社直斥不痛不癢的處罰無異於鼓勵上市公司造假,傳遞出的是一種資本市場懲戒功能缺失的信號,有媒體調侃該處罰為“罰酒三杯”;知名律師嚴義明甚至當即建議檢察院應抗訴。

  今年1月31日, *ST大地收到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書》。該院認為,上述判決確有錯誤,原審法院對欺詐發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輕,應當認定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審審級違法。檢察院的抗訴雖然姍姍來遲,但依然受到了公眾和法律專家的廣泛支持。

  *ST大地表示,由於檢察院提出抗訴,法院最終判決結果具有不確定性,對公司資産負債表期初數、本期利潤和期後利潤的影響取決於最終判決結果。同時,公司還發出風險提示,本次案件進展可能對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的按時披露和審計意見造成影響。如果公司不能在2012年4月30日前披露2011年年度報告,股票將從2012年5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停牌。如果停牌兩個月內,公司仍未能披露2011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兩個月內,如果公司仍未能披露2011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上市交易。此外,如果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註冊會計師仍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且深圳證券交易所認為情形嚴重的,公司股票也面臨暫停上市風險。(記者 宋元東)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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