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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抗抗王興東:第四次提議增設“改編劇本獎”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13: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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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玉梅 朱燁洋

  《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3月5日採訪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張抗抗時獲悉,她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影文學學會會長王興東就全國影視評獎要增加“改編劇本獎”第四次聯合提案。

  談及為何堅持四年提交同一提案,張抗抗和王興東的理由是:小説改編的劇本,涉及原著作者的權益,還有後來改編者的再創造。為了更有力地鼓勵文學原創能力,必須給編劇和文學原創作者相應的獎勵。他們認為,目前的電影評獎偏重於表演藝術,而忽略原創版權,對原創文學給予影視的能源性輸入和支撐,並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張抗抗説:“鼓勵原創和現實題材”已寫入了六中全會《決定》。而“完善原創作品獎勵機制,激發藝術的原創力,是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的基本保證”。他們在連續三年提出相關建議均未被採納的情況下,第四次提交這一提案,就是希望“吸引小説家提供更多的文學作品與影視攜手聯姻,提示人們在享受影視演出時,不要忘記辛苦於幕後的原創者”。

  提案中,兩位委員建議:在“華表獎”、“金雞獎”、“百花獎”、“飛天獎”等國內大型影視評獎中,增設“最佳劇本改編獎”;把“原作者簽署‘原著改編意見書’”作為必要的法定程序;把文學原作和劇本改編、原創劇本均視為影視創作的第一生産力來進行宣傳,不可侵犯原作的署名權。

  張抗抗 王興東:第四次提議增設“改編劇本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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