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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治過度診療,防控體系不能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20: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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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近日出臺《重慶市醫療保險服務就醫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自3月20日起,亂開大處方、過度診療的醫生將面臨吊銷執業資格的處罰(3月6日《新京報》)。

  亂開大處方、過度診療一直是醫療頑疾,屢經治理也難以見效。一方面,受“以藥養醫”醫療體系的影響,過度診療已經成為整個行業的潛規則,且積重難返。另一方面,受“拿回扣”、“收紅包”不良風氣的侵蝕,醫德的下滑也是導致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

  更重要的原因在於,相對於利益的驅使,違法的風險過低。很多時候,對醫療機構的大處方、過度醫療,都是以罰款或者醫院內部處理了事,醫生卻對此無以承擔實質性的責任。結果是,負擔發生了轉移,患者成了最後的埋單者,行業頑症不但沒有得到治理,反倒愈演愈烈。加上在防控上沒有制度性的設計,僅憑專項檢查、聯合抽查或運動式治理,雖然有一定的效果,但也僅是本末之別。

  有了罰則固然是一種進步,但如何發現違法行為更為關鍵。原則性的東西,還需要技術層面的輔助。一則,醫療屬於一個極為特殊的行業,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如何鑒定過度醫療,如何給“大處方”制定一個標準,都需要技術層面的解決;二則,從監督手段上,應有常態性的防控措施,而不能僅憑臨時性的治理去實現;三則,誰來認定大處方也是一個問題,若沒有一個相對獨立的第三方來認定,歸於內部的認定體系,很難做到應有的公平,難免陷入“自説自話”的窠臼。

  在這方面,國外的一些經驗值得學習,比如在法國,醫師協會對所有醫生的處方進行電腦監控,開藥金額排在前5%的醫生,每張處方都要被分析,只要發現一張處方有問題,這個醫生就要進行詳細的解釋;説不出道理或解釋不能成立的醫生將面臨多重處罰,輕者掏錢補償患者,重者吊銷醫師執照。而從國內看,南京等地試點一卡通,醫院之間不但互相認可檢查結果,還實行電子病歷,在任何醫院看病,都可以調出病情記錄,查看病歷,相當於做到了“治療公開”。這些經驗與做法,都不啻為有效的制度嘗試,值得推廣和借鑒。

  此外,還應有相應的機構,接受社會的舉報和投訴,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作出合理的處理,可信的回復。當社會監督、行政監督和專業監督的路徑都暢通後,治理效果才會實現由揚湯止沸向釜底抽薪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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