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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主婚宴回禮送彩票中426萬元 與隨禮者起糾紛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6: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網絡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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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宴回禮送彩票是一種新時尚,但一旦中了426萬元的大獎,這種時尚就變成一幕鬧劇,6日,經過三次開庭,歷時一年,威海市環翠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因彩票中獎引起的獎金分配糾紛,但相關此事的10位朋友卻因此反目。

  回禮彩票中大獎

  喜主想追回大半

  辛女士、袁先生家住威海,2010年12月29日,遠在廣州的生意夥伴陳某結婚大宴。相隔數千里,辛女士、袁先生未能去廣州,共同委託朋友威海某公司老闆王某某及其員工盧某捎去了各自的喜錢。此外,威海的時女士、夏先生等五人也委託王某某、盧某帶去了喜錢。

  喜宴結束,作為回禮,喜主新郎陳某給了王某某、盧某一沓共九個喜包,其中7份是委託他們捎給辛女士、袁先生、夏先生等七人的,每個喜包各有一張10元5注的不記名彩票,這是雙色球(B001)2010153(1132)期福利彩票。至於哪一個包歸誰,陳某並沒有明確標記。

  婚宴次日,王某某到浙江出差,盧某則留在廣州,當晚彩票開獎,盧某發現其中一張彩票中頭獎。2011年元旦,盧某從廣州飛到青島,落地後,就接到新郎陳某的電話和短信,陳某詢問她帶走的彩票是否中得一等獎。獲得確定消息後,陳某多次要求盧某別聲張,並從廣州發來一批山竹,要盧某把這些山竹作為回禮分送王某某、袁先生、辛女士等人,企圖昧下此事。盧某不同意,把事情告訴了自己的老闆王某某,陳某提出三人分別拿50萬元、150萬元、226萬元的分配方案,陳拿大頭,王某某拿中頭,盧某拿小頭,結果未能達成協定,陳某轉而把彩票中大獎的事情捅破,轉告了夏先生等7人。

  10人分獎起紛爭

  三次開庭難平定

  2011年1月20日,盧某飛往廣州辦理領獎事宜,稅前獎金533.3333萬元,扣除所得稅,實領獎金426.66664萬元。由盧某的頂頭上司王某某主持,大家達成口頭協議,同意喜主陳某參加獎金分配,這樣10個人按照每人十分之一的比例分配,盧某、王某某、夏先生等5人各領取了42.66666萬元獎金,但因種種原因,辛女士、袁先生兩人未能領取到獎金。

  2011年3月23日,辛女士、袁先生分別把王某某、盧某等7人告上環翠法院,主張前去參加婚禮的王某某、盧某以及喜主陳某三人無權參與分配獎金,要求按照七人分配的比例,自己應得60.952377萬元。

  歷經三次開庭,環翠法院最終審理認為,既然陳某、王某某等10人已達成了自願均分獎金的口頭協議,這份協定屬當事人意願,其他人也不同意改變分配協議,因此對辛女士、袁先生要求“七人均分,自得60余萬”的主張不予支持。2012年3月6日,環翠法院判決被告按照原來協議支付辛女士、袁先生各自42.6666萬元及訴訟期間的利息。對此判決,辛女士、袁先生表示不服,堅持要七人均分,準備上訴。

  編輯:蔡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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