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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父親拒增撫養費 14歲兒子將其告上法庭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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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3月6日電 (張秋蓉孟幻)記者今日從重慶市合川區法院獲悉,該院未成年人綜合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14歲的李均(化名)把親生父親李國華(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600元的生活費。

  據介紹,案件原告李均是李國華與羅娟(化名)的兒子,家住合川區雙鳳鎮。李國華與羅娟四年前因感情不合,經法院判決離婚,李均跟隨母親羅娟生活,由父親李國華每月支付100元的生活費。

  2010年5月18日,在橡塑廠上班的羅娟因操作失誤,致右手手掌缺失,經工傷認定傷殘等級五級。羅娟喪失正常人勞動能力,斷了家庭經濟來源。月收入3000余元的李國華面對李均多次要求增加撫養費的請求,均予無情拒絕。面對父親的絕情和家庭的艱辛,李均將其送上了被告席。

  庭審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的女法官盡力做好雙方的調解工作,但李國華仍不為所動,不顧親情,拒不增加撫養費。

  重慶合川法院綜合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同時從保護未成年人利益出發,判決李國華從2012年3月起,每月支付李均生活費600元,李均教育費、醫療費由李國華承擔二分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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