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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狀告父親增加撫養費 只因不給錢買遊戲機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2日 09: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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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不起,爸。"本月初的一天,在合川區法院民事法庭上,原告席上一名17歲的少年,向被告席上的父樣認錯。這位兒子狀告父親,起因僅僅是一台遊戲機。前天,負責調解此案的法官張帥回訪得知,這對父子已和好如初。

  狀告父親喊加撫養費

  上月,合川少年華華(化名)到當地法院,起訴親生父親要求增加生活費。3年前,華華的父母離異,他跟隨母親一起生活。

  華華稱,父親每個月僅支付撫養費300元,現在物價上漲,上大學的費用又貴,母親收入較低,這300元遠遠不夠生活開銷。

  法院向華華的父親發出了傳票,而被告接到傳票後並不吃驚。原來,這並不是華華第一次狀告父親了,之前一次起訴,在開庭前撤訴了。

  這次庭審,華華的父親説,自從離異後再婚,他每月都按離婚協議給了錢,平時也經常私下給兒子購買學習資料的費用及相應學費,還給兒子添置高檔衣服鞋子,過年過節也給了兒子零花錢。今年春節就給了2000元。

  但華華卻矢口否認父親的説法。他説,如果父親給自己買了衣服,應該有發票,如果自己收了300元以外的錢,也應有收條。如果不能出示這些東西,就是沒有證據,那就是"沒給"。

  原來是兒子撒了謊

  聽到兒子説這樣的話,父親氣得暴跳如雷,稱他拿錢給兒子,不可能要求兒子打收條,哪有證據證明?"華華應當實事求是,向法庭陳述。"

  法官見華華閃爍其詞,眼神刻意逃避,認為肯定有隱情。"這種官司我們一般都是以化解矛盾為主。"法官張帥説,"我們反復勸華華,當兒子的應該懂事一些。"

  法官磨嘴皮快到中午下班了,華華才説,父親本來給了他很多零花錢,但他想買遊戲機,父親不給錢,所以就撒謊告到了法院。下午,自覺理虧的華華主動向法院撤訴並向父親道歉。(記者 馮超 通訊員 鄒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