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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年:管制物價不是發改委的責任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3: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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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表示,2011年全年物價漲幅沒有實現4%左右的目標,作為價格主管部門的負責人,張平表示要做自我批評。

  張平説:“去年的物價形勢確實比較嚴峻,全年物價漲幅是5.4%,沒有實現年初確定的控制在4%左右這樣一個目標。作為價格主管部門的負責人,我今天也借這個機會要做自我批評。”

  對此,著名經濟學家許小年教授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見。許小年認為,發改委的錯誤不是沒有控制住物價,而是控制物價本身。

  許小年:發改委錯在哪?

  3月5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表示,2011年全年物價漲幅沒有實現4%左右的目標,作為價格主管部門的負責人,張平表示要做自我批評。

  發改委主任這一看似謙虛自省的姿態,並沒有為他贏得多少讚許。至少著名經濟學家許小年就在微博中對張平的這一表態作出了嚴厲批評。許小年認為,發改委主任張平雖然是代人受過,但也反映出其缺乏市場經濟的基本常識。

  許小年在微博中寫道:

  “雖然是代人受過,亦反映出缺乏市場經濟的基本常識。發改委的錯誤不是沒有控制住物價,而是控制物價本身。為自己的産品定價,是企業不可侵犯的經營自主權。政府若想干預,必須依法事先聽證。控制通脹的手段是貨幣政策,而非約談、罰款、禁漲令…”

  許小年教授的對發改委主任的批評,並非心血來潮,而是來自其一貫堅持的、有深刻含義的經濟學道理。

  在一篇談論價格管制的文章中,許小年曾經寫道:

  “在市場經濟中,價格是重要的信息源,發揮著配置資源的關鍵作用。凡價格上漲,必然是供不應求,看到價格上漲的企業,察覺到有利可圖,在價格的指導下增加供應。這樣做的結果是緩解短缺,自動實現供給和需求的平衡。如果政府管制,價格不能反映社會供給和需求的關係,企業不知道應該生産什麼,生産多少,就會造成資源的錯配。”

  許小年還指出,價格管制政策不僅沒有道理,不能達到預期效果,而且不合法理。

  中國的《價格法》規定,政府決定價格之前,必須舉行公眾聽證,而發改委在對許多物價作出管制政策是,並沒有徵求過公眾的意見,因此是不合法的。

  當然,發改委的價格管制措施也常常得到民眾的支持,但這是因為很多民眾尚不理解價格在市場經濟中至關重要的位置。表面上看起來,由政府出手干預,可以讓價格穩定下來,但實際上這樣的做法只會打擊生産的積極性,從而降低物品的供應量,到最後物價還是會以各種變相的方式漲上去。

  就這點來講,發改委從決定干預物價的那一刻開始就是錯誤的,他們管不住物價上漲,也是早就可以預料到的。如果發改委有心改過,並且有足夠的經濟學知識的話,那就應該儘快放棄所有的價格管制政策,讓包括石油、用水、電力、牛肉麵、蔬菜、電煤在內的,方方面面的價格隨著市場供求的變化而自由浮動。否則物價還會繼續上漲,只是可能變得隱秘一點而已。否則發改委就算是道歉一百年,也是無濟於事。

  (搜狐財經周克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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