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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確認“夫妻對倒” ST九發第三大股東或為避稅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8日 11: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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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本報3月2日的獨家報道,ST九發第三大股東的詭異股權轉讓係“夫妻對倒”。3月5日,ST九發發佈股價異動公告,坦言沈仁榮與於彩君係夫妻關係,但並未解釋轉讓動機。市場人士分析,沈仁榮此前受讓的ST九發股權為限售股,此番“平價”轉讓股權或是為規避個人所得稅。

  2月27日至29日,ST九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停牌進行自查。ST九發5日公告稱,經書面函詢公司控股股東、重組方鄭州瑞茂通供應鏈、股東沈仁榮,除已披露的信息和沈仁榮與於彩君係夫妻關係外,上述三方均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回查此前的停牌公告,ST九發僅書面函詢控股股東及重組方鄭州瑞茂通,此次針對沈仁榮的函詢應是針對本報報道而作出的反饋。2月28日,ST九發第三大股東沈仁榮主導了一宗“非常規”交易,將其所持ST九發2500萬股中的2250萬股轉讓給於彩君,轉讓價僅約為ST九發市價的一半,與成本價極為接近。令人費解的是,沈仁榮所持上述股份已解禁流通,完全可以通過二級市場套現。後經本報調查,沈仁榮擔任法人的雷迪克與於彩君擔任法人的沃眾軸承存在千絲萬縷的勾連,兩人極可能是夫妻關係。

  ST九發此次發佈的核查公告,證實了本報的上述調查結果。

  既然是左手倒右手,沈仁榮與於彩君夫妻為何要如此折騰,白白損失交易稅費呢?市場人士分析,一種可能是,當事人因家族內部原因進行財産分割;第二種可能性則更大,係當事人出於規避個人所得稅的目的。

  據資料,去年5月,沈仁榮從ST九發原大股東中銀信手中受讓的2500萬股股份屬於股改限售股。去年8月2日,包括該部分股份在內的ST九發7956.5853萬股上市流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頒發的《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産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從機構或其他個人受讓的未解禁限售股”亦屬限售股範疇。按此規定,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對照上述規定,沈仁榮若選擇在二級市場出售,以ST九發當前股價9.57元計算,2250萬股股份的應納稅所得額約達1億元,需支付個人所得稅約2000萬元。沈仁榮將股權轉讓給妻子於彩君後,稅賦情況截然不同。據公告,沈仁榮受讓ST九發的成本為5.07元/股,本次轉讓單價為5.243元/股,若再扣除相應稅費,實際應交稅所得額微乎其微;於彩君日後減持時,則無需再繳納這部分所得稅。

  但前述《通知》指出,個人協議轉讓限售股的,若轉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依據協議簽訂日的前一交易日該股收盤價或其他合理方式核定其轉讓收入。沈仁榮夫婦之間的股權轉讓價格是否公允,有待稅務部門的認定。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沈仁榮並未立即出售ST九發股票,且於彩君6個月不能反向操作,顯示其對ST九發的前景看好。據公告,ST九發於今年1月12日的股東大會通過了與重組方鄭州瑞茂通的重組方案,目前該方案已經受理報批。(吳正懿)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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