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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粵開網店無需工商登記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8日 1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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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熠 通訊員/胡燕妮)目前,網絡商品交易已經成為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為進一步規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昨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關於鼓勵支持我省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稱,截至3月15日,消費者可通過郵件、來信等方式向省工商局提出網絡商品交易及服務意見,郵寄地址為廣州市天河區體育西路57號2504房廣東省工商局市場規範管理處,郵編:510620。電子郵箱:gaoxq@gdgs.gov.cn

  網店不強制註冊登記

  《意見》規定,自然人在網絡交易平臺上開辦網店,經營項目不涉及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須批准或禁止的,在國家相關規定明確之前,只需通過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的實名制審查,而不強制要求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具備登記註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註冊。

  放寬名稱登記限制

  根據《意見》內容,在不違反名稱登記有關規定的情況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網站中文域名在內的個性化詞語作為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的字號;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字號還可以含有阿拉伯數字。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可以使用“網(網站、網店)”、“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運營”、“數字物流”等反映其經營特點或行業特徵的詞語作為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如“廣州市菜籃網有限公司”、“廣州市天河區日用百貨網店”等。

  放寬經營場所限制

  《意見》規定,只從事網上經營活動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關於住所(經營場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或集中辦公區域作為住所(經營場所)辦理工商登記。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可在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申請增加反映其網絡經營特點及行業習慣的用語。允許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經營者在其經營範圍中加注互聯網經營許可證編號、網站備案編號等。

  創業網店減免登記費

  《意見》表示,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軍人、“農轉非”等人員開辦網店從事網上經營,並申辦為個體工商戶的,一律免收登記費。對符合條件申辦企業的,實施登記費用減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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