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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稱新蛋優惠有貓膩 獲得蛋券無法使用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7日 11: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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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時報記者 錢立富

  為了吸引用戶、提升銷量,不少電商網站都不定期推出電子優惠券,消費者購買商品滿一定金額後可以獲得優惠。不過市民沈小姐這些天卻被新蛋網的蛋券弄得心情很糟。

  日前新蛋網推出了“郵件獨享時刻”活動,“前2000名點擊用戶,即可獲得神秘蛋券1份”,可在新蛋網上購買任意産品使用,有效期至2月29日。沈小姐在2月22日參與新蛋網的郵件活動,點擊參與後沒幾分鐘就收到新蛋發過來2封郵件,“説我獲得2張蛋券,一張是滿499元減20元的蛋券,另一張是滿999元減50元的蛋券。”

  27日晚上,沈小姐挑選好手機後在新蛋網下單,準備使用蛋券時發現券已經被使用了,於是她就向新蛋官網客服進行了投訴。

  28日上午,沈小姐接到新蛋客服的回復,對方給出的理由讓她覺得不可思議,“215號客服人員告訴我,我獲得的是通用券,意思是不能保障參與活動的用戶一定能使用蛋券,前面的人用完了後面的人就不能用了。”沈小姐表示,既然2000張券是限定的,為什麼不綁定賬戶?為什麼明明拿到券,卻被別人使用呢?記者查看了新蛋網活動的頁面,上面並未註明,多少用戶使用之後,其他用戶手中的蛋券就不能再使用。

  沈小姐不滿意客服人員的解釋,要求客服人員將問題反映給上層主管,“但是這名215號客服人員以強硬的態度回絕了我,太可氣了。”

  律師看法

  網站應履行承諾

  商家自行發行的優惠券就相當於合同要約,發到消費者手中就等於要約生效。一般來説,每張電子優惠券都有對應的號碼,是唯一性的,即使是所謂的通用券,那麼也應事先做出詳細説明。即使是優惠活動,商家也應該履行自己的承諾,否則對消費者不公平。

  (劉春泉,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律師,本報維權在線顧問團律師)

  本文來源:IT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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