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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言:構建國家監護制度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6日 15: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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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所長于沛4日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對於數以萬計的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擔心不已。據統計,中國約有農民工2.5億人以上,他們的子女有7000多萬人,其中留守子女,即不能隨父母離開家鄉在務工所在地區就讀,仍留在家鄉的子女,約有5800 多萬人。

  全國人大代表、富潤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趙林中呼籲,應當建議構建中國未成年人國家監護制度,切實保障留守兒童的權益。“作為未成年人的留守兒童,由於父母監護的缺位,他們的受監護權受到嚴重的損害,影響留守兒童的成長。”

  隨著中國城市化建設的日益推進,大量農民涌向城市創業,子女在農村得不到照顧的狀況,已經持續了多年。

  全國人大代表李海燕是河南週口科技職業學院的院長,一次下鄉調研的經歷讓李海燕心痛不已:父母外出打工,孩子不聽爺爺奶奶管教,天天逃學泡在遊戲廳裏,父母打工寄回來供孩子上學的辛苦錢,就這樣被揮霍了。

  根據《民法通則》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只有其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時,才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擔任監護人。可見,監護權主要是由父母來行使。

  四川省對當地農村留守學生調查時發現,在被調查的3118名留守學生中,有2526名是託付給祖父母、外祖父母照管的,佔81%。目前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嚴重不足。

  兒童的教育是家庭、學校與社會共同的責任,對少年兒童成長提供有效幫助的機構卻太少。趙林中建議,尤其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要實施轄區行政負責人對留守兒童管護責任制,並列為對鄉村學校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趙林中的建議,也引起了李海燕的共鳴。“政府要把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作來抓,將留守兒童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的重點指標,教育資源更加注重向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傾斜,為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提供專門的項目支持和政策制度保障。”

  除了制度上的改革,于沛代表還建議,政府應當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對農民工子女教育特別是農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加大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投入,盡可能在較短的時間更多地解決一些實際問題。(記者 柴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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