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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取消 “中華”“中南海”商標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06: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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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特派記者/趙楊 鄭佳欣)“我今年還要提‘控煙’的建議,因為近幾年我國‘控煙’的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形勢反而愈加嚴峻了。”全國人大代表、惠州市科協主席黃細花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這已經是她連續第四年提“控煙”了。

  可先立法禁止公共場所吸煙

  黃細花説,《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已經在我國批准施行6年了,但我們國家層面既未制定控煙規劃,也未制定全國控煙法律、法規或有效政策,煙草産銷量不但未能有效控制,反而大量增加。據統計,我國2004捲煙銷量為18736億支,2011年上升到24125億支,增加了28.76%。每年死於吸煙相關疾病的人數高達120萬,比艾滋病、甲流等各種傳染病加在一起的死亡人數還要多7倍以上。

  “全國人大首先要儘快制定《煙草危害預防控制法》,如在短時期內出臺的準備尚不充足,可先制定《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法》,保護公民在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不受二手煙危害。”黃細花説。

  其次,她還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捲煙包裝標識的規定》,將圖形警示印上煙包。“這方面,我們做得太差了,被國際輿論批評為‘只要漂亮的煙包,不要公民健康’,令我國在控煙履約問題上處境尷尬。”她説,“現在一些煙的包裝,出口和內銷完全兩個樣,出口就按國際規定印有可怕的圖形,內銷的則沒有。”

  香煙商標應重新審核

  她還建議工商部門應對煙草製品的商標及名稱重新審核。禁止使用“中華”“中南海”“人民大會堂”等關係國家、民族和黨中央、國務院榮譽的商標品牌,也不得使用“黃鶴樓”“黃山”“熊貓”等國家文化標誌性景物等名稱作為商標品牌。

  黃細花表示,要開展好“控煙”的問題,必須儘快改革國家煙草專賣局與中國煙草總公司政企合一、監管合一的管理體制,實行政企分開,並嚴格規範其各自的職能。“國家煙草專賣局和煙草總公司行使雙面職能,不可避免地維護了煙草企業利益。”

  她説:“煙草專賣局作為履約小組成員之一,不僅未履行控煙履約責任,而是千方百計阻撓公約的實施,比如,拒絕在捲煙包裝上使用醒目的健康圖片警示;阻撓修改《廣告法》,利用法律漏洞大搞煙草變相廣告、戶外廣告和各種促銷和贊助;以‘降焦減害’、‘保健煙’等欺騙公眾,誘惑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婦女吸煙。在調整煙草種植結構、提高煙草稅收和價格等方面也未履行政府職能。”她表示,如此做法既易造成專賣局政府職能不到位,又易造成行業壟斷、行業腐敗。

熱詞:

  • 控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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