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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穎討拆遷款可能打水漂(圖)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02: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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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任磊磊 實習生 楊豆娟) 近日,著名主持人曹穎起訴向新房主索要拆遷款一案在北京大興法院開庭。據悉,曹穎十年前以12萬元賣掉大興區的一處宅基地,之後此宅基地再次易主,第二位房主獲得了249萬元的拆遷補償款,曹穎眼見房價升值20多倍遂將該房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拆遷款。2日,記者聯絡曹穎方面,其經紀人稱不清楚此事。而齊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瑞福表示,曹穎追討拆遷款有可能打水漂。

  據悉,該案2月27日下午2時在大興法院公開審理。曹穎委託代理人出庭,其共起訴了兩名被告,分別是從曹穎手中購買了該房屋的曹先生和之後從曹先生手中購買了房屋的邱女士。曹穎起訴稱,1998年時,其擁有當時被稱為北京市大興縣太和鄉(現為大興區瀛海鎮)四海二村的宅基地及房屋院落一處,並持有當時的大興縣土地管理局發放的《集體土地宅基地使用證》。2002年4月,曹先生以12萬元的價格取得了該房屋,之後又賣給了邱女士。2010年7月該房子拆遷,邱女士以被拆遷人的名義取得拆遷安置款249萬元。曹穎認為,曹先生將房賣給邱女士是“惡意串通”,邱女士無權取得該房屋的拆遷利益,要求將拆遷款返還給她。不過,對於曹穎的説法,邱女士及其代理人北京市雙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孫瑩不予認可。

  為何房子已經賣出十年,曹穎又出來追討拆遷款,很多網友認為是曹穎看到房子升值,才出此下策。2日,記者試圖向曹穎本人求證訴訟的緣由,但曹穎的電話已經停機。記者又聯絡了曹穎的經紀人徐建軍,徐建軍表示,他不清楚曹穎討拆遷款的事情,不方便發表意見。

  曹穎起訴房主的勝算有多大呢?記者採訪了齊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瑞福。他説:“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宅基地轉讓的前提是僅限于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即宅基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間轉讓。對集體組織外的人員,其轉讓行為是不合法的。針對曹穎這件案子來看,要看曹穎取得宅基地時是否是該村村民,從報道的消息來看,曹穎當時應該不是該村村民,所以其不具備主體資格。一旦法院介入調查就要追查《集體土地宅基地使用證》的來源是不是違規的。如果是違規的,那麼這個拆遷款最後是應該歸還給把宅基地轉讓給曹穎的村民而不是曹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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