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溫州立人債權人申請6864萬國家賠償 法院不予受理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02: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網溫州3月2日電(見習記者 趙小燕)27日,溫州立人集團民間借貸案件的147名債權人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要求判令國家賠償6864萬餘元。今天,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予以答覆:因不屬於《行政訴訟法》相關受案範圍,決定不予受理。

  去年10月末,溫州立人集團停止支付所融資金和利息,進行資産重組。根據審計部門調查,目前集團債務總額逾45億元,涉及債權人超過7000人,集團現有資産還在進一步核查中。而立人集團董事長董順生等6人已于2月4日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7日,葉阿美等147名債權人聯名具狀,要求判令國家賠償6864萬餘元,據該案代理律師林才紅介紹,溫州市泰順縣政府和公安局是該起訴訟請求的被告。

  147名債權人有三項訴訟請求:一為確認二被告放任立人集團非法集資13年的行為構成不作為,二是確認二被告支持立人集團“釣魚式集資”的行政行為違法,三是確認二被告實施的“企業自救,政府幫扶”解決立人集團債務危機的行政行為違法。

  今天中午,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向當事人律師做出了答覆,因不屬於《行政訴訟法》受案範圍,所以決定不予受理。

  溫州立人147債權人的代理律師林才紅、張仁表示已接到溫州中院口頭通知,但法院方面未給予書面裁定。(完)

熱詞:

  • 立人
  • 債權人
  • 國家賠償
  • 行政訴訟法
  • 被告
  • 受理
  • 中級人民法院
  • 訴訟請求
  • 受案範圍
  • 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