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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説要拿起法律武器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01: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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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北京殘奧會上帶領6名隊員獲得3金1銀的金牌教練汪成榮因拒絕上交149.91萬獎金進行重新分配而遭到停職停薪一事被媒體充分關注後,昨天上午,當事方青海省體工一大隊在青海省體育局官方網站發表聲明,對此事進行説明和回應,並且提出“大隊初步的意向是請律師與汪成榮打民事官司”;而當事另一方汪成榮在昨天下午做客網絡進行訪談時也提出“有必要的時候會走法律途徑”。

  青海省體工一大隊回應質疑

  此事被曝光後,青海省體育局官方並沒有立刻進行回應,而是閉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討論。昨天上午,青海省體工一大隊在青海省體育局官方網站發表聲明,對於人們質疑的一些問題進行回應。對於汪成榮提到的如果上交只能得到獎金的20%一説,青海體工一大隊表示:“大隊于2012年1月16日有意向方案,待大隊掌握獎金的真實數額後,按獎金額的50%給汪成榮,30%給遼寧、江蘇、雲南的教練員及有關參與人員,10%給青海省殘聯有關參與人員,10%給大隊後勤、場地及科研人員。”聲明中還否認楊海寧説過:“他不肯交錢的話,我們組織還有其他手段。”

  聲明中説,“我們向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有關同志詢問時,該同志説了兩點:一,獎金額實際為149.91萬元,而不是汪本人説的90萬元;二,個人全部拿走149.91萬元的獎金是不合適的。”青海體工一大隊還在聲明中特別提到“大隊初步的意向是請律師與汪成榮打民事官司”。

  汪成榮強調獎金對像是個人

  青海體工一大隊隊長楊海寧也接受了媒體的採訪,對於絕大多數人都支持汪不該把這筆錢拿出來重新分配,楊海寧表示:“我很理解這些網友的説法,不過田徑運動,特別是殘疾人田徑運動,沒有國家和組織部門的支持,能夠安心訓練,拿金牌嗎?一個運動員的成功是很多接力棒一棒一棒傳過來的,不能最後一棒拿走所有的。”

  而就在昨天下午,孫英傑、汪成榮夫婦一同通過新華社體育部官方微博在網上直面支持與質疑。在整個訪談中,汪成榮反復強調“獎金是中殘聯發放的,給予的對像是個人”、“以往類似獎金分配就沒有出現過”、“我沒有否定團隊的力量”、“其他工作人員的獎金,是中殘聯考慮的”等。而當網友建議此事應該走法律途徑解決時,汪成榮也表示:“必要的時候會走法律程序”、“以我為戒,呼籲立法”。本報記者 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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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筆獎金不需繳納個稅

  在青海省體工一大隊昨天的聲明中,提到“我大隊還有一個疑問,如果汪成榮是個誠實的人,為什麼不上繳個人所得稅?”這個問題明顯説明該大隊對相關政策並未研究透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第29屆奧運會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對於運動員、教練員因奧運會、殘奧會比賽獲得的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除上述規定外,對非省級、部級單位向運動員、教練員支付的獎金及其他獎賞收入應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汪成榮這筆獎金屬於中殘聯發放的殘奧會教練員獎金,屬於免稅範圍。本報記者 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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