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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三公”的第一步是官員財産公開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0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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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新京報》報道:全國兩會召開在即,“三公消費”再次成為熱議話題。九三學社中央擬向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提交提案《關於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議》。提案建議,將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旅遊等“三公浪費”納入《刑法》調節範疇;“三公”經費等行政成本,納入政績考核範疇,決定官員仕途。

  提案認為:根本解決公款吃喝問題,需特別加強體制外監督。可以批准建立群眾性監督組織,由誠信度較高的民間知名人士&&;更應該強化以監督為天職的新聞媒體的監督力度,通過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保障媒體行使監督公款吃喝的權利。

  紀委、人大、政協,加上公安來監督公款吃喝,這些體制內監督的手段被指存在“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嫌疑,不符合公共管理的原則。那麼,我們來看一看“民間知名人士”監督“三公”會産生什麼效果?體制之下的人士,受制于體制,沒有人能有效地實現監督,那麼“民間知名人士”雖然形式上不在體制之內,但他一樣受制于體制,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而至少相當大的一部分“民間知名人士”也産生於體制,也當過大官,即便那些從來不算“體制內”的人士,也一樣“受益”于體制內。“吃了人家的嘴軟”,他怎麼“好意思”去監督?

  而媒體監督也一樣,媒體仍然不是體制外的新聞單位。監督是媒體的天職,然而媒體不願監督或者不敢監督或者出於自身利益考慮而無法監督又該怎麼辦?然後又説“通過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保障媒體行使監督公款吃喝的權利。”媒體也要吃飯,也要生存,被監督的政府部門其中就有媒體的頂頭上司,當然更有媒體的眾多“婆婆”,即便讓包公去當報社社長、總編,不一樣無法實現有效的監督嗎?

  以“公款吃喝”為例,有人在公車內安裝上了攝像頭以監督是否停在了娛樂場所、五星級酒店等“禁區”之內,然而再傻的公車使用者也絕對不會明知道安裝了攝像頭還大搖大擺進入禁區。他會將車停在禁區之外,也可以停在某個工地或者平民區而假裝訪貧問苦,“金蟬脫殼”計,被廣泛用於戰爭軍事,難道官員不會搞點金蟬脫殼移花接木借屍還魂等等巧計?

  不可能讓“民間知名人士”天天在飯店大堂裏偽裝小夥計跑堂的店小二服務員而實施監督,也不可能收買飯店大廚等“民間人士”報料公款吃喝,更別指望媒體天天拿個攝像機擺在五星級酒店門口守株待兔,因為狡兔還有三窟,等死你也不會抓到幾個公款吃喝官員。而事實上不等煩透了的官員來驅逐,酒店保安經理服務員就會一擁而上砸掉你的攝像機,或者將“民間知名人士”驅逐出酒店。因為你砸了人家的飯碗,斷了人家的財路——公款吃喝養活了大量的酒店飯店服務業,從來也“繁榮”了餐飲業酒業煙業豬雞羊驢牛業。

  歸根結蒂,遏制“三公”的第一步是官員財産公開。如果連這第一步也走不出去,所謂的遏制“三公”就僅僅是噱頭與謊言,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與此同理。官員從“三公”當中得到了多少?除了口福、眼福、屁股福之外,其通過瞞天過海術弄回家的又有多少呢?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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