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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船舶油污 養殖戶可索賠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2日 08: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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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省連續16年蟬聯全國海洋經濟生産總值冠軍的背後,與海事有關的訴訟案件也逐年遞增,去年,管轄全省海域及南海部分海域的廣州海事法院案件的標的額猛增了1/4,達到39億多元。

  昨日,廣州海事法院向社會公開發佈《2011海事審判白皮書》。新任廣州海事法院院長的鐘健平介紹,《白皮書》從審判的角度分析了我國當前海洋開發中存在的熱點、難點,並向相關部門、海運行業及民眾提出司法建議。去年1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廣東省內海事行政案件、海事行政賠償案件,陸源污染海域及通海水域糾紛及海洋開發利用糾紛案件等四類案件由廣州海事法院管轄。

  聖狄輪觸礁漏油

  調解促成賠償6000萬

  廣州海事法院有關負責人通過大要案,講解了海事領域索賠的問題。

  2009年9月,巴拿馬籍“聖狄”油輪在香港卸載完貨物後,受颱風影響,漂移至珠海高欄島長咀海域觸礁擱淺,事故造成“聖狄”輪油艙破損,772噸燃油泄漏,造成高欄島飛沙灘一帶海域和海岸線受到污染。此後,珠海海事局、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珠海市飛沙灘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趙傳富等50名養殖戶起訴巴拿馬籍聖狄航運有限公司,訴訟標的達人民幣1.89億元。

  2010年12月14日,廣州海事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准許被告設立非人身傷亡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基金數額約合1100萬美元及利息。2011年,法院開庭主持原、被告進行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向所有原告共支付折合人民幣約6000萬元作為賠償。

  沿海油污案頻發

  養殖戶不知向誰索賠

  廣州海事法院有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重大海上溢油事故頻發,當發生海洋或通海水域污染損害時,養殖戶可以提起賠償訴訟,尋求法律保護。但是,一些養殖戶不清楚向誰追討賠償,不明白向哪的法院起訴,尤其是不懂得如何向法院提交證據,影響了養殖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利於自己的合法權益維護。廣州海事法院近年來審理的油污案件近400件,這次就通過《白皮書》向養殖戶提出訴訟指引。

  海事海商案呈6個特點

  結案標的總額39億

  根據該院2011年度審理海事海商案件的情況,反映出6個比較明顯的趨勢和特點。一是新收案件數大幅增長。全年新收案件1410件,同比增長6.41%。二是案件標的大幅增長。新收案件標的總額42億多元,同比增長68%,結案標的總額39億多元,同比增長25.8%,均為歷年來最高。三是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大幅增長,同比增加近79.8%。四是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案件大幅下降,同比減少45.97%。五是污染損害賠償案件時有發生。全年新受理海域污染損害賠償糾紛案件53件,標的金額1.7億多元。六是申請扣押、拍賣船舶案件增加,全年受理訴前扣押船舶案件140件,同比增加129.5%;其中,依法組織拍賣船舶30艘,比上年增加400%,均創歷史新高。

  《白皮書》從2011年審理的案件中,選取了海洋開發利用、目的港無人提貨、仲裁司法審查、海上作業人身安全、起訴權與抗辯權、對養殖戶提起賠償訴訟的指引、簽訂船員勞動合同、訴前扣押船舶等八方面的問題,並分別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南方日報記者 劉冠南

  通訊員 胡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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