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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了解到,文化部在辦理代表建議過程中,扎紮實實地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全面、深入地開展。
2011年,文化部承辦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160件。代表建議所涉及的內容主要包括:堅持文化創新和促進文化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速文化領域立法進程;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加強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網吧”整治工作,凈化青少年成長環境;加快發展我國文化産業等。
文化部在辦理代表建議過程中,主動與代表聯絡,以多種形式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代表反映比較集中的建議,主辦司局深入調查,集體進行專題研究,主動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直接與代表溝通、聯絡。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是文化部去年重點工作之一。在代表建議辦理工作中,文化部將“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確定為部重點建議,由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産司重點進行辦理。
2011年2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非物質文化遺産法。文化部以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的實施為契機,嚴格按照法律的要求,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客觀規律,建立科學的保護機制。
針對代表建議,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産司指定專人負責,將責任落實到人,並多次召開研討會議,理清答覆與辦理思路。代表建議往往涉及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此類建議,承辦人員在辦理中以認真、嚴謹的態度,及時向涉及的地方文化部門了解有關情況,並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對策。
加大農村公共文化資源供給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文化部在辦理人大代表建議過程中提出,要按照體現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保障農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為宗旨,以提高農民素質、促進農村和諧、維護農村穩定為目標,加大政府對農村公共文化資源的供給,加強文化陣地建設、基層隊伍建設、機制體制建設,提高服務能力,逐步形成“政府主導、群眾主體、社會參與”的農村文化建設格局。
文化部提出,在設施建設方面,要繼續以農村和基層為重點,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大力開展村文化活動室建設。在經費方面,要推動省、市、縣三級政府建立農村文化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