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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拙:預防假冒“官員”詐騙須剛性制度發力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22: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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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謊稱自己是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幹部司司長,能夠辦理煤礦擴建等手續,琚正月先後詐騙3名老闆共計3400萬餘元。(2月25日《北京晨報》)

  近年來,頭頂“專家”、“官員”稱號而到處招搖撞騙的事例似乎屢見不鮮,騙子們用以行走江湖的“騙術”可謂是“屢試不爽”。 當然,筆者不是幸災樂禍,而是在思考,在“前車之鑒”的不斷提醒下,為什麼還是屢屢有人“上套”,是“受害人”真的傻到天真的地步,還是騙子的招術精明得讓我們看不清?

  筆者竊以為不應該用世俗的眼光僅僅譴責騙子行徑、嘲笑受騙者“活該”,而須完善制度,轉變“權力思維”觀念,把“騙子扮官行騙屢屢得手”作為一把鑰匙,打開受騙者複雜的心理“暗箱”,讓“冒充官員行騙”這樣的荒唐事不再上演。

  “利令智昏”現實推動。古語有雲“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從經濟學角度來看,有一個成本計算問題。上述案例中的當事人之所以甘心將大量的錢財拱手讓與“騙子官員”,無非是為了用“最低的成本”謀求“最大的利益”。俗語説“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在巨大利益面前,受騙當事人早已經將視線重點放在“期望價值”這個結果上,至於取得的過程在所不問,自然也就放鬆了警惕,給“假冒官員”有了可乘之機。

  “權力尋租”缺少監督。按制度和程序辦事,本應是很明了的原則,在現實中,卻往往會走樣。原因就在於少數領導幹部將手頭的權力變為私器,不僅自己能用,親戚朋友都能借用。而監督機制的不完善,使得部分官員手中的權力可以不受約束。在這種社會潛規則的掩護下,受騙當事人生怕自己吃虧,也就增加了騙子拋出“噱頭” 的可信性,騙子們自然可以放心大膽地行騙。

  “找關係”心理作祟。百十年前的美國傳教士就發現,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而那時的“人情”更多的是禮尚往來,但如今很多人一遇到問題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規定,而是找“關係”,看看有沒有“可調動的資源”,更有一些人心術不正,不走正途,總想著與官員拉關係,以便可以輕鬆地升職位、找工作、撈錢財。其實,人際關係本身談不上罪惡,問題在於被異化了的“人際關係”常和少數有特權的人相伴,加上“有才”總是不如“拼爹”,不找關係總是難辦事、沒有關係總是辦不成事這一畸形社會現象的煽動,更多的人主動或是不得不加入這一行列欲罷不能。繼而在騙子面前,他們自作聰明地以為抱上了“大樹”,繼而放鬆了對騙子身份真偽的鑒別,上當受騙也就自在不言中。

  究其本質,冒充“官員”詐騙屢屢得手,説明社會規則有漏洞可鑽。“權力尋租”、“找關係”的另一面,説白了就是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就是公共權力個人化,搞權力尋租乃至挖空心思“設租”。因此,筆者認為要想杜絕冒充“官員”詐騙不法行為,應該借鑒新加坡辦事不靠關係的先進經驗,用制度建設封殺影響社會公平的“暗箱操作”、權錢交易等行為,大力弘揚“靠熟悉程序辦事,而不是靠關係辦事”,引導人們遇到權利侵害的時候,對現代法治的“遊戲規則”沒有認同的猶豫,對傳統的“江湖規則”沒有過多的期待,樹立任何違法違規行為都必須得到懲罰的法律權威,讓妄想通過關係和特殊權力得到非法利益的任何人無路可走。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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