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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擴至9省區啟動森林法修改前期立法調研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17: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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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了解到,國家林業局在辦理代表提出的關於森林生態效益及補貼政策方面的建議過程中,將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擴大到福建、江西、湖南、浙江、遼寧、雲南、廣東、廣西、四川9省區,公益林保費補貼比例由30%增加到50%。

  2011年國家林業局共承辦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283件,其中8件為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確定的重點建議。這些建議涉及林業建設的方方面面,其中:關於退耕還林、防沙治沙、濕地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防護林建設等有關生態保護和治理方面的建議125件;涉及林業産業、良種培育等林業經濟建設方面的建議53件;涉及林業基層建設、林業稅費和林權制度改革等林業體制機制方面的建議48件;涉及森林生態補償、促進生態保護方面的建議35件;涉及森林碳匯、低碳經濟等林業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方面的建議9件;涉及森林法修改等法律法規完善方面的9件。

  兩會結束後,國家林業局專門下發文件,就做好建議辦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求嚴格實行領導負責制,堅持各承辦單位主要領導對建議辦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處室負責人、具體承辦人員分級負責制。局辦公室和各承辦單位專門制定了相應的工作規定,對辦理復文的審批程序和文件格式進行了調整,並對復文質量提出了明確要求。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了解到,國家林業局在辦理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森林經營方面的建議時,對森林法修改開展前期立法調研工作,其中森林經營將作為重點修改內容予以補充完善。

  據了解,去年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盛婭農代表提出的“關於加大森林經營投入,提高建設標準的建議”,分析了我國林業工作面臨的問題與挑戰,提出了促進森林經營工作開展的兩條建議。

  國家林業局認為,代表的分析和建議,符合當前我國森林經營工作的實際和重點,對推動森林經營工作深入開展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為認真辦理好重點建議,國家林業局細化了辦理方案,並邀請全國人大和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赴重慶、廣西開展了為期一週的調研。盛婭農代表應邀參加相關調研座談活動。

  目前,針對代表提出的建議,國家林業局表示,將充分考慮代表的建議,通過森林法修改,積極爭取明確撫育補貼等經營制度,完善森林經營的政策法規,強化森林經營的法律地位,充分調動和保護廣大林農開展森林經營的積極性。同時,在對全國森林撫育進行科學測算的基礎上,2011年中央財政森林撫育補貼試點資金從2010年的20億元增加到51.3億元,其中天保工程區森林撫育的補貼標準提高到每畝120元,增加了20%。另外,還擴大了試點規模,森林撫育補貼試點省區由2010年的29個增加到2011年34個,試點任務由2010年的2000萬畝增加到2011年的4590萬畝,除上海市外全部都實施了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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