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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女嬰因兔唇被投江溺亡 7名親屬分別獲刑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10: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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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紹興2月26日電 (見習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李運福)女嬰剛剛出生即被投江溺亡,兇手是嫌棄她的親人。近日,浙江紹興上虞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溺死女嬰案,犯罪嫌疑人女嬰的奶奶和父親等7人都受到懲罰。

  去年8月30日淩晨,一名嚴重兔唇的女嬰在陳東關醫院産房誕生。當天,醫院下達通知書要求轉至上級醫院對女嬰手術治療。

  孩子的奶奶得知後,想到“放棄治療,把孩子扔進曹娥江就一了百了”。

  當天晚上7點,孩子的奶奶羅某抱著剛出生的孫女,由孩子父親陳某等人護送至曹娥街道三環路曹娥江大橋上,由奶奶羅某親手將孩子投入江中。

  第二天一早,一位負責曹娥江江面現場管理的工作人員在巡視江面時,發現水草中有一個紅色的被褥若隱若現,打撈上來一看,才發現是一名女嬰,已經死亡。他立刻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立即開展排查。

  據了解,羅某等7名被告中3人從未接受教育,其餘4人均為小學文化。將嬰兒丟入曹娥江中溺死後,他們顯然有些驚魂未定,一夜未睡的羅某等人在接受公安機關的排查時驚恐萬分,均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上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等人合夥將患有兔唇的新生女嬰遺棄,致其溺水死亡,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負刑事責任。一審判決,羅某與陳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其餘5人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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