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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翔親身體味“零搶跑”規則殘酷 閃電也曾被罰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7日 13: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競技風暴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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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國際田聯2010年開始實行零搶跑規則後,博爾特和劉翔一樣,都倒在這一規則之下。國際田聯這樣的嚴厲規則究竟公平不公平,眼下被很多人熱議。我們也一起來看一看有關起跑規則的不斷修改的過程。

  田徑短跑起跑規則一直都在不斷的變化,最古老的比賽沒有搶跑限制措施,即“無限次搶跑”,理論上一名選手搶跑100次也不會被罰下。其後國際田聯制定了“二次搶跑”規則,一直沿用到2003年以前的比賽,規定一名選手允許搶跑一次,第二次搶跑才被取消比賽資格,參賽選手可以輪流搶跑而不被罰下,這樣的規則導致比賽中選手輪流搶跑高達六、七次,比賽變得“沒完沒了”。

  2003年國際田聯施行了“一次搶跑”的規則,規定在比賽中如第一次出現搶跑,不會追究任何人的責任,包括搶跑者本人,而第二次搶跑的運動員將被罰出場,即使其是首次搶跑。“一次搶跑”的規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冗長的比賽發生,因為總共只允許搶跑一次,但只懲罰第二次搶跑的選手並不公平,而且這樣會促使有的人利用規則缺陷故意搶跑,打亂對手的節奏,增加對手的心理壓力。劉翔此前使用過這樣的戰術。

  2010年,國際田聯推出“零搶跑”,所謂“零搶跑”就是任何一名運動員只要搶跑,就將被取消比賽資格,不會再給第二次機會。

  新規則實施後,第一項世界大賽就是2011年大邱世錦賽,男子100米牙買加飛人博爾特成為最早的“犧牲品”。“閃電”因搶跑被罰,一度引發了巨大爭議,有關“零搶跑”規則被認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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