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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為什麼劃走了我的養老金 ?(圖)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7日 00: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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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不分 春青圖

  河南柘城縣糧食系統退休職工吳振河在商丘市一建築工地打工半年,不但沒領到一分錢工資,還被法院劃走養老金1.6萬元。

  2月15日,71歲的吳振河反映,2006年1月,包工頭李言相、吳金亭承建商丘市富饒新城國際3號樓工程,再三聘請他擔任會計,並口頭許諾只讓他協助管理賬目,不負責現金,月薪1000元,主要辦理各種建築材料清單給送料人結算。李言相收到富饒新城國際後期一筆工程款100萬元後攜款逃跑,致使該工程至今沒有結算。

  2006年10月15日,他按照李言相和吳金亭的指示,給往工地上送磚的牛月超出具了一張欠條:欠牛月超磚款、用車運費、床板、4個鐵桶共計折款34640元。吳振河説,“出具這張欠條純粹是落實李言相、吳金亭指示的職務行為”。

  2008年7月29日,牛月超向商丘市梁園區法院起訴,把吳振河列為被告。吳振河説:“法院沒有向我送達起訴狀、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就進行了開庭審理,並作出我支付給牛月超欠款34640元的判決。”

  2010年3月17日,吳振河向商丘市檢察院提出申訴;5月19日,商丘市人民檢察院發出商檢民抗(2010)18號民事抗訴書,向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抗訴;6月16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2010)商立民抗字第1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梁園區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就在案件再審期間,梁園區法院執行員史穎卻不顧中院的裁定,沒有向我下達查封、扣押、凍結通知,凍結了我的養老金賬戶,于2011年4月、6月、10月共3次將我的養老金劃撥走1.6萬元,連一分錢的生活費都沒給我留。”吳振河説,他這麼大年紀之所以出來打工是因為妻子患高血壓、糖尿病等多種疾病整年吃藥,僅有的每月1000多元養老金根本不夠花。

  筆者聯絡包工頭吳金亭,吳金亭承認吳振河是他和李言相聘請的會計,目前還欠吳振河的工資。“這是因為李言相拿到結算的工程款100萬元逃跑了,至今找不到人,我也賠大了,沒能力給老人發工資。”吳金亭説,庭審時他已説明了吳振河是聘請的會計,吳振河給牛月超出具的欠條是職務行為。至於法院為何判吳振河老人償還欠牛月超的款,他也不清楚。

  筆者聯絡主辦法官劉廣新,劉廣新説一審之所以判吳振河承擔責任是因為沒有提供他是會計的證據。

  筆者電話採訪執行員史穎,問其為何在案件再審期間扣劃吳振河的養老金。史穎説,這事問法院領導去,隨後就挂斷電話。

  “法院依據什麼劃走了我的養老金?”吳振河老人説。2011年11月15日,梁園區法院發出(2010)商梁民再初字第5號民事判決書,吳振河再次敗訴。目前,吳振河已上訴到商丘市中院,期盼法律最終還給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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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
  • 中級人民法院
  • 新城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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