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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配套幼兒園裏的政府責任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5日 16: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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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頒布新規,新建小區必須配建幼兒園。具體的規定是,面積15萬平方米或住戶1500戶以上,每個園最少6個班。

  有孩子的父母第一反應應該是高興。不做父母不知道要為孩子操多少心,到哪上幼兒園就是讓很多家長頭疼的一個大問題(一些機關除外),足不出戶、就近入學,便利、承受得起,要鼓掌歡迎。

  從我有限的了解看,沒有這個規定,武漢有不少小區已經在這麼做了,也很成熟,區別只是很多小區配套幼兒園不是“公辦”。不是公辦,意味著收費更高,在父母那裏,怨言不是沒有,但從配套上講,也算是有“惠民性”。把這樣的幼兒園變成“公辦”,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收費降下來,單就這一方面看,好處是很多的。

  武漢不是第一個吃螃蟹。有地方在做了,有經驗、有參照,也就不必樣樣都摸著石頭過河了,拋開好處不講,能做到什麼程度恐怕是現在更重要的問題。

  配套幼兒園轉為“公辦”,是以強制方式來實現的。現在最硬的措施是“不按要求執行,相關部門將不審批、不驗收”,嚴格地説,這意味著樓盤可能無法進入市場交易。從已經執行這一措施的城市的情況看,真正做到這樣有困難。有的開發商的土地出讓金裏,包含了幼兒園用地,沒有動力在承擔了建設成本的情況下還要把幼兒園交接給教育部門管理。國務院2010年公佈的《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中,早就規定不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將不予審批,但由於産權、利益、執行力、配合度等問題,一些地方在執行上屢屢受阻。

  政府、企業、教育部門、規劃部門,把小區幼兒園納入“公辦”,各項工作的複雜性超越每一個具體部門,政府部門的道理和要求在市場主體那裏未必有共識。

  有教育部門人士認為,武漢的這個文件可以治本,從根本上解決入園難和入園貴問題。我沒有這麼樂觀。“入園貴”和“入園難”是兩個問題,前者既有價格市場不規範的原因,也有市場本身的客觀性,幼兒園還有很大一部分是民辦教育,既然是民辦,只要監管到位,“入園貴”就不能絕對地説是十惡不赦。“入園難”涉及學前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教育作為國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這是國家責任的問題。這個規定不針對原有的小區,也不包括新建的小型社區,當然更不可能把幼兒學前教育的所有問題全部解決。“入園貴”、“入園難”要治本,恐怕不是新建大型小區幼兒園納入“公辦”就可以實現。

  還要避免一種誤區。公辦的也好,民辦的也好,公益和公辦是兩個問題,公辦並不意味著一定能體現公益性,即使不是公辦,也要體現學前教育的公益屬性。幼兒園再怎麼市場化,國家責任必須佔主導,主導不是主宰,不是予取予奪,主導是擺正政府的位置,把自己要承擔的責任做好。

熱詞:

  • 幼兒園
  • 公辦
  • 入園貴
  • 入園難
  • 惠民性
  • 配套
  • 教育部門
  • 政府責任
  • 國家責任
  • 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