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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綁匪殺害27歲準新娘 屍體拋入黃河至今未找到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5日 10: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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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2月23日消息:2009年,27歲女導遊小麗(化名)在婚禮前夕開著自家奧迪車外出拉活時,被兩名假裝租車的綁匪在首都機場附近勒死。綁匪駕車千里拋屍黃河,並向家屬勒索錢財(本報去年1月22日曾報道)。記者昨天獲悉,因小麗的屍體沒找到,市二中院一審以綁架罪判處兩名綁匪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中楊佑權因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被限制減刑。

  網上租車被人盯上

  小麗曾是導遊,專帶東南亞團。2009年3月,她與男友領了結婚證,計劃同年11月8日舉辦婚禮。小麗自此減少出國次數,並把和愛人共同購買的奧迪A6轎車在網上出租,用於接送外國遊客,以增加收入。2009年11月1日,小麗的租車帖子被楊佑權、張振宗盯上。25歲的楊佑權是山東梁山縣人,案發前在京開蛋糕店,張振宗是他表弟,在店裏幫忙。

  楊佑權稱,2009年,他的蛋糕店開始賠錢,為維持生意,他想到綁架開高檔車的人。

  劫財殺人拋屍黃河

  2009年11月2日晚8時許,楊佑權以到首都機場接人為由,騙租小麗駕駛的奧迪車。車行至首都機場高速路,距“3號航站樓”標牌600米處時,楊佑權、張振宗以需要等候為由,讓小麗停車。倆人趁機用鋼絲猛勒小麗頸部,並用膠帶捆綁其頭部和手腕。

  楊佑權隨後駕車逃離現場,一直將車開到山東濟南黃河第二公路大橋上,將小麗拋棄于黃河中,並搶走小麗的車、手機等財物。當月3日、4日,楊佑權發短信向小麗親屬勒索贖金40萬元。當月5日,楊佑權被抓獲歸案,根據他的供述,警方于3天后將張振宗抓獲。

  罪犯兇殘限制減刑

  案件開庭時,楊、張表示願意賠償死者家屬,但都稱沒錢。

  市二中院審理認為,楊佑權、張振宗已構成綁架罪,且殺害被綁架人,手段兇殘,均應依法懲處。楊佑權歸案後雖能供述同案犯張振宗的共同犯罪事實及相關情況,但其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鋻於本案具體情節,法院對楊佑權、張振宗判處死刑,可不予立即執行。因楊佑權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法院判決對其限制減刑。

  記者追訪

  父親徒步尋女兒

  此案第一次開庭是在去年1月19日。當天,小麗的丈夫葉某曾捧著小麗的遺像出庭,並堅決要求“可以不要賠償,但必須判處兇手死刑”。

  據家屬介紹説,小麗出事後,葉某受到極大刺激。曾經開公司的葉某不再工作,他始終不相信妻子已經離去。在開庭過後不久,葉某在一次車禍中不幸身亡。

  另外,案發後,警方和小麗的家人多次沿黃河岸邊步行到入海口尋找屍體,但始終未找到任何線索。小麗的父親背著行囊獨自行走黃河沿岸10多次,每次都沿著屍體被拋的黃河大橋一直走到入海口,步行上千公里,總計400多天。每到一處村莊,他都挨家打聽,曾在沿途張貼了2000份尋人啟事,始終不願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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