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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之春”圖案商標獲註冊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4日 2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海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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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海口2月21日訊(記者陳耿 通訊員符同慶 鐘禮元)記者今天從海口市旅遊委獲悉,“海口之春”旅遊藝術節Logo圖案商標註冊昨天獲得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正式受理,受理號為zc10499809。

  據了解,海口市申報的商標屬於我國註冊商標的第四十一類,即“旅遊節慶和文化活動”商標類,適用範圍為組織演出、表演、娛樂、音樂會等十大項。類似這樣的活動節慶Logo註冊成商標,在我省尚無先例。

  海口市旅遊委負責人表示,為了使這一深受百姓喜愛的節慶活動持續開展下去,該委決定從保護知識産權和無形資産入手,將節慶活動的Logo圖案向國家工商總局申報成為商標,長久專屬使用,讓這一無形資産保值增值,努力使之成為同行業中的知名品牌和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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