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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免稅的加班費和免稅的津補貼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4日 1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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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就納稅諮詢熱點問題作出解答,其中的一條回答不經意間成了網絡熱點──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明確:個人在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不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需按照工薪收入納稅。(本報昨日16版)

  加班工資也是工資,當然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原本是個常識性的問題,但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這條常識性的解答,卻成了網絡焦點,並引來了網友們普遍的不滿。人們的不滿在於:拿點加班費容易嗎?為什麼稅務部門總是盯著工薪階層的這點小錢,而不是想辦法向富人多徵點稅?

  這樣的不滿,很情緒化,焦慮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道理上卻説不通。既然加班費屬於工資收入,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就應該依法納稅。但話説回來,人們對“加班費也要納稅”的普遍性焦慮,卻不能被忽視,加班費與補貼、津貼之間的稅收待遇差異,即為平復這種焦慮的節點之一。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和津貼,是免徵個稅的,這裡面的補貼和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很明顯,這些津補貼,與絕大多數普通勞動者是無緣的,能夠享受這些津補貼的,不是那些專家學者,就是極少數的技術骨幹。能夠享受津補貼的普通員工,往往供職于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這些單位,名目繁多的津補貼,往往比正常的工資獎金還要高。去年四月,武漢曾開展了一場清理公務員津補貼的行動,公務員們被要求退還2007年至2009年間多發的各種津補貼。其中一市直機關被要求清退的津補貼,人均達7.39萬。多發的津補貼三年間都有人均7.39萬,在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津補貼的數額之高,已經可見一斑。如果從津補貼免稅的待遇來看,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想盡一切辦法給員工發放各種名目的津補貼,也許正是看中了“免稅能帶來利益最大化”這一點。

  能夠拿到津補貼的人,當然不會為了加班費要交的那點個稅感到焦慮,焦慮的,是那些無緣津補貼的絕大多數普通勞動者。不免稅的加班費和免稅的津補貼,它們之間形成了一個令人五味雜陳的反差。這個反差在於,能夠享受津補貼的,往往是那些收入原本就較高的群體,專家學者和技術骨幹不用説,即便是機關事業單位的普通員工,其收入也高於社會平均水平。這樣一個收入較高的群體,還在享受動輒比工資還高的津補貼,而被生計壓得氣喘吁吁的普通工薪族,辛苦所得的那點加班費,卻還要繳納不菲的個稅。人們對“加班費也要交稅”幾乎出於本能的焦慮,正是來自於這一反差。

  焦慮的背後,是對稅負公平的渴望。最近“結構性減稅”是時髦,如用於以調節收入差距為本職的個稅之上,那麼,調整免稅項目,盡最大可能體現稅負公平,就是個人所得稅法調整的方向──對收入較高群體的津補貼開徵個稅,對普通工薪族多一點稅收減免,這不該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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