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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發函反擊唯冠總裁誹謗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4日 09: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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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吳凡)昨天,蘋果與唯冠的iPad商標之爭有了最新進展。蘋果通過律師向唯冠集團總裁楊榮山發函,認為他發佈不實信息有誹謗之嫌,並表示有可能訴之法律。這是本月17日唯冠召開新聞發佈會以來,蘋果首度打破沉默進行反擊。

  蘋果的律師函稱,楊榮山在新聞發佈會中散播虛假、誤導性信息,有損蘋果聲譽,並指“深圳唯冠未參與iPad商標交易”的説法不符合事實。該律師函強調,蘋果下屬的IP公司在收購iPad商標時,曾與深圳唯冠聯絡,交易雙方的幾封郵件是由深圳唯冠發出,而且部分郵件內容抄送了深圳唯冠相關負責人。

  唯冠iPad商標總協調李肅對此表示,蘋果這些説法並不新鮮,以前曾多次提及,當年的唯冠國際相當於一個“空殼”公司,因此有些員工在深圳唯冠公司辦公,並使用同一個局域網,這就是蘋果所説的“郵件由深圳唯冠發出”。

  隨著深圳中院一審判決書在網上曝光,法律界人士紛紛認為蘋果如不能提供全新的有力證據,在廣東高院的終審判決落敗的可能性很大。

  針對一旦敗訴是否會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蘋果方面未予置評。但法律人士指出,即使最高院啟動再審程序,也無法影響終審判決執行環節的啟動。國浩(深圳)律師所合夥人、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蘋果如果向最高院申訴或要求再審,也不一定獲批准。最高院啟動再審的先決條件是原效判決確實存在嚴重錯誤,但此案不存在此種情況。

  業內人士指出,深圳唯冠目前債臺高築,被一些“果粉”視為“眼紅蘋果財富”、“投機吃大戶”,但不能因此把挑戰蘋果的一切行為都看作是動機不純。深圳唯冠依法力爭的行動,也可視為對知識産權的維護和尊重,這場紛爭應以法律為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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