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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發函指唯冠言論失實 或以誹謗罪名起訴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3日 23: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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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消息,繼深圳唯冠在京召開發佈會陳述與蘋果商標糾紛之後,蘋果方面近日做出正式回應。蘋果通過中國律師向唯冠集團總裁楊榮山發表一封長達7頁的信件,稱對方言論失實,深圳唯冠曾全程參與iPad中國商標轉讓,並表示不排除以誹謗的罪名起訴唯冠。

  唯冠上週五在北京召開發佈會公佈與蘋果之間的iPad商標權糾紛詳情,稱蘋果曾使用欺詐方式使唯冠轉讓iPad商標的全球使用權。楊榮山稱,蘋果公司的關聯公司與台灣唯冠的代表進行交易,而深圳唯冠毫不知情,iPad在大陸的商標不在出售的商標中。

  而蘋果在律師函中羅列了唯冠上述言論,稱其所表述的“對商標轉讓毫不知情”等言論失實。律師函稱,唯冠全程參與iPad商標的過程,最初溝通iPad商標轉讓協議的員工都是深圳唯冠員工;深圳唯冠法務部總監麥世宏曾簽署iPad中國大陸註冊商標的轉讓協議。且深圳唯冠在2009年12月15日的郵件中表示:“麥世宏和我在深圳。但是商標不屬於深圳公司,而是台灣公司。因此我們選擇將會議安排在台灣召開。”

  律師函中還指出,楊榮山在2009年11月6日署名同意接受英國IP公司35000英鎊的報價。在唯冠週五出示的合同上,楊榮山的私章出現在其中,但唯冠的律師馬東曉表示,這並不證明楊榮山的知情。

  同時,律師函中還向唯冠發出警告,指其對外發佈有關蘋果公司的不實陳述已經違反了香港法庭的臨時禁令,唯冠方面應該對律師和代理人的行為予以約束。“現有證據,深圳唯冠向媒體和政府提供的前述信息與事實並不相符……因此在終審判決作出之前,您、貴司及貴司代理人均應尊重中國法律和中國法院的司法程序,不宜也不應向中國媒體披露任何與事實不符的信息,特別是有損於蘋果公司聲譽的信息,否則您需要就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此之前,蘋果方面對此事作出的回應還包括較早前的簡短聲明、香港法院的判決書以及據稱是深圳唯冠Huy Yuan發給蘋果所委託的英國IPADL公司Jonathan的郵件,以證明唯冠拒絕履行協議。但唯冠方面的回應則是,香港法院尚未判決,網絡上傳播的只是一份禁止令,且“從來不知道”雙方的來往郵件。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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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