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湖北一官員稱遭逼供 檢方用“躲貓貓”故事恐嚇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2日 0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台灣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金長江案判決書。 記者 劉萬永攝

  這是一個並不複雜的案件:一名官員被控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36萬元。

  這是一份並不常見的判決書:8頁的判決書,用了一頁多篇幅記述了被告人遭逼供、誘供,從而作出有罪供述的自我辯護。法院根據3名行賄人的證言和相關書證,結合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一審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

  當被告人聲稱遭遇逼供、誘供時,法院是否應著手調查事實真相、進行非法證據排除?

  被告人稱遭辦案人員逼供、誘供

  金長江,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三峽總公司”)新聞宣傳中心原主任。2009年8月31日,因涉嫌受賄罪,金長江被宜昌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9月11日被逮捕。後被取保候審,2010年11月2日被逮捕。

  宜昌市伍家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09年,金長江利用擔任新聞宣傳中心主任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36萬元。

  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是:

  2005年9月至2006年年底,金長江在其辦公室先後4次收受三峽總公司新聞宣傳中心《中國三峽工程報》廣告部主任洪磊的現金23萬元;

  2007年年底,金長江在其辦公室收受《中國三峽工程報》總編輯潘紅艷的現金5萬元;

  2009年年初,金長江在其辦公室收受三峽總公司新聞宣傳中心主任助理兼《中國三峽工程報》總編輯黃華的現金8萬元。

  但金長江否認自己收受賄賂,稱自己“所作的有罪供述是違心的、迫不得已的”。

  宜昌市伍家崗區人民法院(2011)伍刑初字第9號判決書共8頁,其中有一頁多的篇幅記述了金長江的自我辯解。

   

熱詞:

  • 金長江
  • 躲貓貓
  • 檢方
  • 判決書
  • 新聞宣傳
  • 中國三峽工程報
  • 2009年
  • 誘供
  • 故事
  • 收受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