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誰讓“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0日 0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2011年11月18日,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發佈了“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的項目招標公告,深圳報業集團地鐵傳媒有限公司報價高出3億元卻落標。武漢地鐵紀委書記何少文證實,已經成立了工作專班對整個招標過程進行調查。(2月15日《中國青年報》)

  有豐富地鐵廣告運營經驗且報價高過對手3.14億元的公司,卻輸給了一個報價最低且完全沒有地鐵廣告運營實務經驗的競爭對手,讓“不可能的事”化為可能。好在地方紀委已經介入,是非自有定論、利害終見分曉,然而,越是吊詭異常的劇本,越是“公道自在人心”。

  “人心”是個什麼東西?是新聞背後的萬千跟帖,是事件身後的不盡追問。説到底,就是基於生活邏輯與社會經驗之上的常理常情。地鐵上的廣告,是要掙錢的,是要為收回投資服務的,增值服務多一點,公共財政的貸款壓力也才小一些——因此,“價高者得”大概是個最基本的道理。然而,武漢的相關項目卻是驕矜得很,説“報價只佔其中的一部分,除了報價之外,還要比拼方案”。好吧,深圳報業集團的方案輸在什麼地方呢?據説是輸在“公益廣告只承諾不低於5%,未達到武漢市政府要求的10%,所以此項深圳報業集團的分值為零分”。有趣的悖論來了——如果武漢確實對公益廣告的投放要求不低於總額度的10%,那麼,招標方就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予以説明,事實卻不是這樣;如果招標方明知政府要求是10%,卻在招標文件中誤導投標人,要求不低於5%,而評標時卻又以政府的10%來打分,則屬於以“挖陷阱”的方法誘導投標人,違背了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假設招標方是清白的,但招標文件一套標準、評標系統另一套標準的做法,顯然難逃“設局”的嫌疑;退一萬步説,即便沒有達到地方政府的那個標準,何至於此項評價中華麗麗給出一個“零分”?如此急吼吼地出手,恰恰成了深圳報業集團最終以2.51分之差落標的“逆轉之變”。更耐人尋味的是,此前相關方答覆深圳報業集團的説法是“競標結果在春節前不會出來”,然而1月18日,武漢地鐵就在其官網低調公示中標結果,“7日內可以質疑”,減去“巧合”的春節,有效異議期也只有4天……獨立的細節串聯起來,就有了蒙太奇般的深意。

  招標猶如一局棋,無論博弈的過程多麼繁複或絢麗,“最終解釋權”永遠在招標方的手裏。原因何在呢?因為“整個評標過程均由專家獨立完成,分數也是由專家依據評分標準給出,無論是招標方還是代理公司均不能干預專家”。那麼,你會疑問什麼專家非要青睞一家報價最低且完全沒有地鐵廣告運營實務經驗的公司——答案是,打死也不告訴你。

  事前不公開專家信息,有利於招投標的公正,但是事後尤其是在發生重大輿論關切的時候,羞答答的“專家”還是不肯站出來説句話,恐怕就與公平公正離了十萬八千里。“規定”是人定的,如果久遠的規定放任了招標貓膩的存在,為什麼不能及時轉身?當然,更多專家也需要借此機會自證清白,明示或者暗示公眾——究竟是誰讓“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

  (作者單位:江蘇省南通電視臺)

熱詞:

  • 專家
  • 軌道交通2號線
  • 深圳報業集團
  • 零分
  • 規定
  • 不可能的事
  • 武漢地鐵
  • 報價
  • 最終解釋權
  • 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