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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起訴訪民:不對稱力量下的一場鬧劇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22: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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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無法忍受訪民胡連友、魏愛國在網上持續發帖,控訴自己涉黑、暴力執法,湖南東安縣公安局局長鄭航連同該局政委陳毅強、下轄派出所民警卿良杯,分別向當地法院起訴上述二人誹謗,要求其道歉。(2月16日《南方日報》)

  看多了諸如王帥案一樣“跨省追捕”,咋一看到公安局長、政委居然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形式來維護自己的名譽權,我差點禁不住要誇獎他們幾句,因為他們竟然還知道“誹謗案”是自訴案件,沒有動用警力直接將訪民逮捕,送上法庭,居然還使用向法院提起訴訟這種弱者維權方式。

  但接著往下看,我剛吐出口中的讚美詞又吞了回去,因為湖南東安縣公安局局長鄭航、政委陳毅強起訴訪民胡連友、魏愛國的當天,居然將後者抓起來了,處以治安拘留10天,這就不能不讓人感覺到這種起訴是一場鬧劇。

  誹謗案既然是自訴案件,那麼原告與被告平等受到對待,雙方地位平等,才能在法庭上相互辯論,讓法官從迷霧中廓清真相。如果訴訟的一方表面上是要與對方在法庭上論理,卻私底下利用公權力對對方恐嚇、威脅、限制人身自由,那麼,法庭就成為一方當事人的表演,另一方無法發出自己的聲音或者不敢發出真實聲音。

  鄭航、陳毅強既然認為訪民胡連友、魏愛國在網上持續發帖的行為是刑事案件,向法庭提起刑事自訴,為何又要先將胡連友、魏愛國治安拘留;如果他們認為這是一個治安案件,那麼拘留胡連友、魏愛國後又為何還要提起刑事自訴?這像是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遊戲,讓我苦思不得其解,但我清楚的是,將胡連友、魏愛國治安拘留一下,就能讓鄭航、陳毅強兩位官員在未來的訴訟中佔據高位,他們打出了公安局長和政府的 “聲勢”,至少讓胡連友、魏愛國至今都不敢回到家鄉出庭應訴,因為誰也不願意在出庭時還沒等開口説話,就被等在法庭旁邊的警察給帶走。而這種事情經常在一些地方上演,一些律師發表完辯護詞就被警察當庭帶走,一些證人剛作證完畢,也被警察現場帶走。

  而且,既然局長、政委大人敢於邊拘留邊起訴,那肯定會毫不例外地利用公權力來蒐集各種有利於己方的證據,或者壓制不利於己方的證據。如果一場訴訟,從開始就陷入不平等力量之中,那麼,我們還能相信會有公正的結果嗎?而鄭航、陳毅強執意向法院起訴,只會讓我感覺到,也許這不過是自最高檢“誹謗案逮捕上提一級”後,有關警方已經不太那麼方便隨意逮捕發帖的公民了,只好提起自訴了;又或者説,他們也害怕用公訴方式引起輿論的群起而攻之,用自訴來表達自己守法的意識。

  如果鄭局長與陳政委,真有心讓法庭公正來審理此案,還自己一個清白,那不妨從平等對待對方開始,我建議,你們不妨要求改變管轄法院,案件讓異地法院審理,同時,你們慎重承諾,在訴訟期間不會限制訪民胡連友、魏愛國的人身自由,同時保證不動用公權力和公款來為自身蒐集證據,並願意全程接受媒體和民眾的監督。 楊濤(江西 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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