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反賭掃黑部分案件一審宣判 陸俊收黑錢81萬被判5年半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17: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昨日上午,遼寧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壇反賭掃黑案件中的9位涉案人員進行了一審宣判。受審的四位“黑哨”中,最受關注的“金哨”陸俊,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罰金10萬,沒收非法所得78萬元。另外三名“黑哨”黃俊傑、周偉新、萬大雪分別被判處3年半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黃俊傑量刑最重為7年。四人均犯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中超公司原總經理呂鋒,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及行賄罪,處以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罰金15萬元。

  根據法律,這些被告人有權利在十日內做出是否繼續上訴的決定。目前這些人基本上已在看守所內羈押了大約兩年時間,該時間可折抵刑期。另外中超、眾一公司有3人被判緩刑,一人被判免予刑事處罰。

  萬大雪 判6年

  2003年至2009年,利用執裁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為相關足球俱樂部及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牟取不正當利益,先後11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呂鋒 判6年6個月

  2001年,為感謝時任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兼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南勇(另案處理)在工作中給予的關照,送給南勇人民幣5萬元。(部分)

  黃俊傑 判7年

  2005年至2009年,利用執裁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為相關足球俱樂部及相關人員牟取不正當利益,先後20余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8萬元、港幣10萬元。

  陸俊 判5年6個月

  1999年至2003年,利用執裁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為相關足球俱樂部及相關人員牟取不正當利益,先後7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1萬元。

  周偉新 判3年6個月

  2001年至2005年,利用執裁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為相關足球俱樂部牟取不正當利益,先後8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9萬元。(部分)

熱詞:

  • 陸俊
  • 萬大雪
  • 不正當利益
  • 黑哨
  • 一審宣判
  • 反賭
  • 掃黑
  • 財物
  • 足球比賽
  • 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