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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面臨易名的啟迪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9日 0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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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市場持續熱銷的iPad,在中國卻面臨可能更名的尷尬。因為深圳唯冠公司早先在中國內地註冊了iPad商標,而當時蘋果公司還沒有推出iPad平板電腦。2009年,台北唯冠將其擁有的iPad全球商標權(中國大陸除外)以3.5萬英鎊的價格轉讓給蘋果。與此成對比的是,蘋果為買下中國公司漢王所持有的“i-Phone”商標,花了365萬美元。

  也許正是氣不過當初iPad全球商標權的“白菜價”,這次深圳唯冠發了狠,低價免談。於是乎,蘋果公司聯合英國IP公司起訴深圳唯冠,要求法院判決iPad商標專用權歸其所有,並要求深圳唯冠支付索賠調查費、律師費400萬元。

  問題在於,深圳唯冠早在2000年就註冊了iPad商標,而蘋果公司直到2010年1月27日才發佈了首款iPad。商標權是“註冊在先”原則,深圳唯冠並不是要惡意搶注蘋果的馳名産品。雖然蘋果公司作為全球技術創新的典範,擁有極為豐富且受法律保護的專利技術。但近幾年來,蘋果公司又飽受知識産權的困擾,除iPad商標之爭外 ,“蘋果”、“iPhone”、“AppStore”等一系列的糾紛足夠讓蘋果公司焦頭爛額的了。

  去年底,蘋果公司在中國深圳中級法院輸了與深圳唯冠的官司。雖然還有二審,但深圳唯冠已牢牢控制了商標之戰的主動權。近日,深圳唯冠直接向北京等地的工商部門要求對蘋果“iPad”的侵權行為進行查處,此外又向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蘋果停止對於“iPad”商標的繼續使用。全國已有數個城市的工商部門開始查扣正在銷售的iPad。一時間,非議紛至沓來。

  反對工商查扣iPad的理由在於,官司還未終審,“iPad”在中國大陸的商標使用權還不知道鹿死誰手,此時強令蘋果的iPad下架,未免太早了些。但對於工商部門來講,它不能拒絕一家企業的合法投訴。深圳唯冠能夠提供“iPad”商標的合法身份證明(商標註冊,而不是一審判決書),工商部門就應積極行動,維護其合法利益。如果對企業的投訴不理不睬,反有瀆職之嫌。

  若iPad在全國範圍內下架,這對蘋果公司來説,實是損失慘重。更何況,傳聞iPad3將在下月發佈,屆時又將開啟一段全球熱銷的黃金時間。沒了中國大陸市場,蘋果就真成了“被咬了一口的蘋果”。

  對於深圳唯冠來説,向工商投訴也好,向法院申請禁令也罷,都意在逼迫蘋果屈服。但迫之太甚,導致商標權轉讓的合意基礎坍塌,深圳唯冠也沒什麼好處。很明顯,深圳唯冠又不做pad,也無意推出唯冠版“iPad”。即便推出,多數消費者認可的還是代表技術創新與先進工藝的蘋果産品。和解于雙方有利,所謂商戰、所謂投訴、所謂禁令、所謂“實際使用”之爭,無非是壓迫對方屈服的砝碼。不管蘋果公司最終是選擇與深圳唯冠和解,還是另起爐灶將iPad易名,都將是一筆天價。

  我們今天在看蘋果的笑話,當然不只笑笑而已。在二三十年前,我們的企業常常因落後的知識産權意識以及拙劣的法律行動,被外人笑話。天津汽車公司痛失馳名商標“大發”就殷鑒不遠。198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是改革開放後內地出臺的第一部知識産權法律。在《商標法》實施過程中,國內也曾出現過大規模的搶注商標事件。當然,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之爭,並不是搶注之爭。深圳唯冠也沒有搶注的惡意。但它仍然提醒中國企業家們,關注並完善知識産權戰略,企業才能走得更順、更遠。(王琳)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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