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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機關嬰幼兒園收費標準2012年春季暫不調整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13: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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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發改委公開通報了我省貫徹國家三部委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出臺政策的相關情況。通報稱,今年1月10日,省發改委召集教育、財政、監察、糾風、審計、新聞出版等七廳局開會研究,于1月29日出臺我省實施細則。同時,省發改委發佈通知稱,省直機關嬰幼兒園收費標準2012年春季暫不作調整。

  省發改委發佈通知稱,根據《四川省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關於轉發國家發改委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省直機關嬰幼兒園收費標準2012年春季暫不作調整。按照《通知》規定對原有收費項目進行規範,取消建園費收費項目。

  2012年春季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全托嬰兒班每生每月333元,全托幼兒班每生每月245元,白托嬰兒班每生每月242元,白托幼兒班每生每月179元,經省教育廳評為省級示範性幼兒園的,其保教費按每人每月10元加收。幼兒園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假期收費可在上述收費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加收35元,其它收費事項按《通知》規定執行。

  通知要求,春季開園後,省發改委將對直屬機關嬰幼兒園進行成本監審,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應通知各直屬嬰幼兒園積極配合,做好近三年成本測算準備工作。

  根據規定,本通知自2012年春季開學起執行。

  成都晚報記者 張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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