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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發作捅傷前岳母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7日 04: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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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濟寧2月14日訊(記者 岳茵茵 通訊員 趙興波 董磊) 一患有抑鬱症的男子發病時經常打罵親人,幾年前妻子與其離婚。男子認為是岳母挑唆所致,每次發病後就到岳母家鬧市。一次醉酒後,男子用水果刀將前岳母捅傷。近日,魚臺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雖該男子患抑鬱症,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員,但因危險性較大,仍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46歲的高某家住魚臺縣張黃鎮侯堂村,幾年前得了抑鬱症,每次發作就打罵親人,連自己的老父親都不放過,時間長了村民都對他産生了畏懼感。不久,妻子與其離婚,高某認為是岳母從中挑唆,每次犯病就到岳母家去謾罵鬧事。
 2011年7月27日晚,高某酒後又來到了前岳母家謾罵,被岳母家人攆走。高某回到家中,拿起水果刀又跑了回去,見岳母正在大門口坐著,上前將岳母摁倒在地,朝其腹部猛捅兩刀,然後倉皇逃跑。事後,高某到公安機關投案。
 經鑒定,被害人閔某為重傷。高某患復發性抑鬱症,作案時處於抑鬱症發作期,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魚臺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高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雖然高某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員,但犯病後經常打罵他人,人身危險性比較大,隨時有再傷人的可能,高某在犯罪時有認識能力,沒有控制能力,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遂判處高某有期徒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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