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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稱遭汕頭機場假交警執法 官方稱為合法機構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6日 16: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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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知名網友@張洪峰發佈的一條題為“汕頭機場驚現假警察執法”的微博引發了網友熱議,一邊是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場大隊下達的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一邊是汕頭市公安局書面答覆並沒有“機場大隊”這一機構,這一“烏龍事件”讓網友頗為疑惑。

  網友認為罰單不合法

  昨日下午,記者聯絡網友@張洪峰(原名夏某某)。夏先生認為,“機場大隊”下達的交通違法處罰決定書並不合法。

  據介紹,去年10月26日,他收到了一份由“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場大隊”下達的交通違法處理通知單(如上左圖)。去年10月28日,針對該通知單,夏先生向汕頭市公安局提出信息公開申請。2月12日,他從汕頭市公安局拿到了政府信息公開答覆書(汕公信息復字【2012】01號)。該答覆書稱,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尚未掌握交通違法信息,也沒有發不過“15天不接受處理將停辦交通管理業務”的信息,也沒有“機場大隊”這個內設機構,也沒有核發“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場大隊”印章(如上右圖)。

  讓夏先生頗感疑惑的是,在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政務服務網上卻能查到由“機場大隊”採集的交通違法記錄單,但在處理地點與處理地點聯絡電話欄目中均顯示“無”。

  “機場大隊”原隸屬機場公安局

  昨日下午,記者致電汕頭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一位黃姓警官表示,汕頭市公安局確實沒有“機場大隊”這個內設機構,並建議記者向汕頭市交警支隊進行詳細詢問。

  記者致電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汕頭市交警支隊此前確實存在“機場大隊”這個機構,但隨著汕頭機場整體搬遷至揭陽,該“機場大隊”也跟著去了揭陽,現已不存在。

  據其透露,“機場大隊”的領導機關一直都是汕頭機場公安局,此前隸屬於民航公安局,但挂靠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而現已劃歸地方,隸屬於廣東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

  上述説法同樣得到了揭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證實。

  “機場大隊”確為合法機構

  記者昨日還致電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機場大隊”的領導機關應該是汕頭機場公安分局。廣東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的成立只是第一步,體制的完全銜接和理順尚需時日,目前基層單位暫時還沿用原來的機構名稱和編制。

  該工作人員分析説,汕頭市公安局的答覆書可能給當事人帶來了“誤解”,“機場大隊”肯定是“合法機構”,只是領導機關不是汕頭市公安局,而是汕頭機場公安分局。最後,他還建議當事人前往“機場大隊”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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