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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牛稱長期抽檢均符合標準 官方:標注符合舊規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4日 14: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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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李靜)近日,中國能量飲料行業巨頭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被曝在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中,違法添加並未通過審核的食品添加劑。紅牛公司昨日提供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説明稱,産品沒有任何非法添加,一直符合標準。哈爾濱市藥監局則在2月11日表示,根據紅牛註冊時的規定,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説明書中可只載明主要原料。

  紅牛稱長期抽檢均符合標準

  日前有媒體報道,紅牛飲料罐體配料表及食品添加劑的標注和有關文件的批文不相符。報道稱,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産品添加了檸檬酸、檸檬酸鈉、咖啡因、苯甲酸鈉、胭脂紅、檸檬黃6種添加劑,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紅牛生産的批文中,並無檸檬酸鈉和苯甲酸鈉成分。而苯甲酸鈉被認為可能與咖啡因産生作用,生成國家一類精神藥品安納咖(又稱“苯甲酸鈉咖啡因”)。

  紅牛公司昨日表示,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罐體標簽標注的所有配料,均是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並允許添加的。

  根據紅牛公司所提供的國家食品質檢中心情況説明,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自1998以來就一直由該中心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市場隨機抽樣,檢測結果“均符合産品明示標準及相關衛生標準的要求”。

  官方稱紅牛標注符合舊規

  哈爾濱市藥監局前日也表示,根據紅牛當時註冊管理規定,批准證書及説明書中可只標明主要原料。

  哈爾濱市藥監局還表示,管理部門正對生産企業和有關産品監督檢查,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對於紅牛飲料含有苯甲酸鈉和咖啡因兩種成分,是否會産生安鈉咖的問題,紅牛中國區總經理王睿昨日表示,在飲料的含量和環境範圍內,一比一的咖啡因和苯甲酸鈉是不可能生成“安鈉咖”,且咖啡因、苯甲酸鈉是合規的食品添加劑。

  追查

  紅牛申報信息超十年未更新

  據新華網報道,哈爾濱市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是衛生部1997年批准的保健食品,根據當時註冊管理規定,批准證書及説明書中可只標明主要原料,這一規定在2005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手負責保健食品後予以廢止,此後的批准證書及説明書要求必須標注全部原料。

  信息顯示,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是衛生部1997年7月4日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1997)第327號,申請人為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保健功能為抗疲勞。該産品申報資料中配方為水、白砂糖、牛磺酸、肌醇、賴氨酸、維生素PP、維生素B12、維生素 B6、咖啡因、苯甲酸鈉、檸檬酸、檸檬酸鈉、香精、胭脂紅、檸檬黃。

  但在國家食藥監局網站上,關於紅牛産品的最新申報信息為2001年,2005年之後的申報信息尚未更新。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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